七點鐘左右,在M市步行街一家粉嫩卡哇伊的冰激凌店,一個六七歲的小男孩推門而入。
正對門口的是冰激凌櫥窗,兩個冰櫃,擺放著兩排各種口味的冰激凌原材料桶。
小男孩並沒有朝著色彩繽紛,香甜美味的冰激凌櫥窗走去,而是在店裡四處尋找。
找了一圈,似乎沒看到想要找的人,小男孩顯然很失望。
他落座在客人休息區的椅子上,把鑰匙放在桌上,眼睛隨意的看向自己跟前堆著的杯託。
那是客人吃完沒來得及丟掉,盛裝冰淇淋球的一次性杯託,散亂的堆在桌上。
不遠處,一位工作人員在集中的清理食用冰激凌剩下的垃圾。
當工作人員走近小男孩這桌,看到桌面上的鑰匙鏈,猛然一怔,看向男孩。
他四下看了一番,彎腰湊近男孩兒,看似隨意的問到:“小朋友,你怎麼人坐在這?大人呢?”
小男孩看著面前搭話的工作人員,他覺得這個工作人員眉眼鼻子,跟那個叔叔給看的照片很像。
於是他拿起桌面上的鑰匙,晃了晃說道:“叔叔,我一個人來的,我來送鑰匙的。”
穿著工作服的男子看著鑰匙鏈,瞳孔微縮,似有光閃爍。
這鑰匙鏈是林玲的沒錯。鑰匙扣是他出差時在風景區買的——木質的小貓咪造型,上面鑲嵌一層透明玻璃,用三顆螺絲釘固定。
貓咪造型的正面雕刻著大大的許願瓶圖形,中間刻著“玲”字。除了中間的字,許願瓶其餘部分都是凹進去的,用藍色的小珍珠填滿。許願瓶的旁邊,還刻著心型和小海豚的形狀,用粉色的小珍珠填充。
一眼望過去,藍色小珍珠簇擁著原木色的玲字,非常顯眼。
這些還不夠,當時林玲收到這個伴手禮,在小貓的耳朵上寫了“林玲”兩個字。
他從桌子另一端看向鑰匙鏈,其實距離蠻遠,勉強能瞥見那兩個小字。而鄭軍卻覺得小貓耳朵上的字,好像兩隻貓爪,隔著時空抓了他一下。
“給我吧”他伸出手,就要拿鑰匙鏈。
“叔叔等等”小男孩手還挺快,說話間先於他,把鑰匙鏈抓在了手裡。
“你脖子上怎麼沒帶項鍊?”
小男孩指了指男子的工作服領口,那裡空空蕩蕩。
“哦,那個項鍊啊”他不屑的抬了抬眉毛,“你等會兒。”
鄭軍跑到員工更衣間,翻騰半天,從包裡掏出來個鏈子,拿在手上甩來甩去,重新回到男孩子跟前,丟給他,“拿去吧。”
小男孩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把鑰匙往桌上一放,轉身走了。
鄭軍拿了鑰匙鏈,抬頭看著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出了門,眼神又重新落到桌上的項鍊。
臉部的線條似有繃緊,猶豫了半天,手上正要有所動作,卻聽領班催著清理垃圾,他不耐煩的應了一聲。
快速伸出手,拎起項鍊,對準桌旁的垃圾桶,鬆開手指,刷一道銀光劃過,項鍊的十字架衝下垂直的掉落下去。
看著垃圾桶裡的項鍊,鄭軍冷哼一聲。他搞不懂寄希望於這些祈福的項鍊啊,擺件啊的,有什麼現實意義!
他可不信,他只信自己,信錢。其餘虛頭巴腦的東西都是扯淡。
溜進洗手間後,他回身插好門,迫不及待的把鑰匙鏈掏出來。
鑰匙鏈上有個小鑰匙,這個小鑰匙是鄭軍家臥室房門的。顯然這個鑰匙毫無用處。
鄭軍翻過來調過去的看這個鑰匙鏈,他買的時候隨手挑了好幾個,其餘的送給跟他關係曖昧的其他女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