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警官來到**分局跟汪波警員說明了來意。汪波警員回憶了一下,確實兩年前薛楠的家屬來登記失蹤時是他接待的。不過時間有點久了,有些細節還得看記錄。他讓曹警官等一下,他去調記錄。
很快,汪波警員從檔案室回來了,手上拿著個牛皮紙袋子。
曹警官接過袋子,從裡面拿出失蹤人口登記表,上面記錄了失蹤人員基本情況,失蹤時間,家屬的口述記錄。
“汪警官,你回憶一下當時的情況,這宗失蹤人口登記,有什麼特別之處沒有?”曹警官問。
“特別之處?”汪波眼神變得深邃,陷入回憶之中。過了好一會兒,他拍了下腦袋說:“正常失蹤登記,登記表一填就上傳到系統網上,不會派警力查詢,因為失蹤又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治安案件的。
當時是薛楠妻子來報案的,她強調自己老公跟一個工程公司在競標,好像標的很大,她懷疑自己老公遇害了。處於社會影響考慮,我在上傳記錄前,走訪了薛楠妻子提供的薛楠失蹤前去的地點——***滑翔傘會所。”
“他失蹤前去的會所?不是嘉年華現場?”曹警官問到。
汪波警官:“2017年嘉年華現場就設在會所內啊,會所裡面有個超豪華的宴會大廳。”
是嗎?為何2017年嘉年華方案裡對於選址,預算都不是這樣寫的呢?
曹警官拿出那張拍到薛楠的照片,指了指,問:“這個宴會大廳是嗎?”
汪波看了一眼,很肯定的說:“沒錯,這就是嘉年華現場。咦?你從哪裡弄到的照片?”
曹警官:“網上找的,那你到了現場有什麼發現?”
“網上?可是我當時到了現場,沒人見過薛楠,我上網查照片,也沒有找到任何一張拍到薛楠的照片。你這張照片,我當時根本沒看到過。”
“我接著又查了薛楠車子的去向,拍到他的車子在當晚出了M市,然後就不知所蹤。因為上面又派了刑事案件了,也沒有過多精力查一個下落不明的人,我就沒再追查了。到今年年底一旦滿兩年,薛楠也就成了失蹤人,財產之類的都被分了,哎!”汪波聳了聳肩,無可奈何的說。
沒看到過這個照片?那這個照片是什麼人放到網上的?曹警官滿腹狐疑,隱隱有種挫敗感,難道查來查去還是沒跳出別人的布控嗎?
“你都走訪了哪些人,說沒見過薛楠?”曹警官追問到
“會所的人啊,接到報案已經是第二天了,我到會所只有工作人員在,隨意的問了幾個人,都說現場沒見過薛楠。”汪波回答道。
“怎麼表述的還能記住嗎?”
“怎麼表述的啊,好像說薛楠沒參加嘉年華。大概就是這種吧,幾個人說的都差不多。”
曹警官本來就覺得此事蹊蹺,汪波這樣說,更是印證了他的猜測。
嘉年華現場上千人,工作人員要為客人提供服務,又要安排餐飲,還要管會務,拍照,組織,協調,又要應對現場各種突發狀況,而且每屆嘉年華請的嘉賓都不完全一樣,作為工作人員認不認識這薛楠都是未知數。又是如何肯定的給出薛楠參加或者沒參加的結論的呢?
若我是工作人員,隨意問我哪個嘉賓到沒到,除非是很閃耀,很知名的人物,會清晰的記得這個人來沒來,否則我可能都沒法給出確切的回答,最有可能的回答就是:得檢視一下嘉賓簽到表,人太多了,沒注意他在不在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