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哼一聲,他其實也看到了車牌被阻擋,也知道問出來的機會不大。
而之所以還要問,也是想僥倖一把,看看是不是有人一開始就注意到了車牌。
顯然,事實證明他想多了。
“強哥!”
飛出去的小弟 重新走了回來,不怕死的摸著小肚子靠近 。
“有屁放!”
強哥也沒有一直針對他,發洩過也就舒服了一些。
“強哥,我雖然沒有看清楚車牌,但是我看清楚那是一輛賓士。”眼看強哥的神色又陰冷了下來,小弟趕緊加快語速:“另外我知道這車有個外號叫虎頭奔,車很貴,在上海也沒有幾輛,所以只要好好的查詢一番,就算是沒有車牌也不是不能找到對方的。”
常年在街面上混,雖說不學無術,但是對於什麼東西貴,什麼東西值錢,還是很有研究的。
何況,只要是有想法的男人,都想有一輛自己的轎車,這可是長大後也會臆想的大玩具。
所以對於車子他有很大的瞭解,何況還是賓士這樣的“豪車”。
“你有信心找出來嗎?”
死馬當活馬醫,強哥自己也沒有其他辦法。
“有。”小弟信心十足:“給我半個月時間,我保證把它找出來。”
這個機會他必須要抓住啊,一旦成功,他在老大面前的地位就會有很大的提升,說不定還能成為老二呢?
雖然他們這個組織的老二總是沒有好運氣,三年內三個老二一死一殘一坐牢,但這個位置依然有不少人虎視眈眈。
“好,那這個任務我就交給你了,只要你能在半個月的時間把他們給我找出來,到時候肯定重獎。”強哥把匕首收了起來,聽著遠遠而來的警* 笛聲,冷笑一聲,大手一揮:“走!”
他們是狠人,是可以目無一切,但也是面對普通老百姓的時候,在警察這個國家暴力機關面前,他們也需要夾著尾巴過日子。
能不招惹他們就不要,能提前消失就提前消失。
不過,在臨走前,還是狠狠的瞪了一眼高牧他們離開的方向。
若只是一般的街頭打架鬥毆,對方跑了也就跑了,勝利已經屬於他們。
可惜,這場架不是白打的,不是一般的性質。
強哥和他手下的人在上海這座大城市混跡了大約有七八年,從事的都是一些偏門的生意。
他們和大個子之間並不認識,事情的起因是那個小女孩。
他們參與的偏門生意很雜,其中一項就是拐賣小孩,不過今天這件事情的最初起因也是個意外,並不在他們的計劃之中。
大半夜的,他們一幫人吃完宵夜,就在街面上瞎逛了起來。
結果看到了一個十來歲左右的小女孩,竟然在街面上孤身一人遊蕩。
這個時間,這個地點,這個場景。
以強哥等人“職業素養”的敏銳,很快就有了想法,不用多說,彼此之間一個眼神就確認了方案。
並在第一時間執行,也不用他們全部上去,一個人捂嘴,一個人幫忙抱人,再加一個人幫忙就足夠了。
雖然今天是臨時起意,並沒有攜帶工具,特別是迷暈藥,但是對付一個半夜三更孤身一人的小女孩,對他們來說不要太省力,有沒有藥物迷暈都無所謂。
事實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