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諾堅持要把楚楓送回家,才安心去孫府。
楚楓看她走了,轉身又往外走去,他不走巷子,走大街總不至於被謀殺吧。
好幾天都沒去銀號看看了,雖然有朝廷派的人管著,畢竟剛開始沒多久,看看總是放心的。
“抓賊啊,大家幫我抓住這個賊!”
在楚楓前面,有一道身影飛快跑了過去,後面狂追不捨的那個楚楓認得,是一酒館的夥計。
正在外面巡邏計程車兵見狀,趕忙一起抓賊,定州府一直以來的治安都是不錯的。
尤其是孫知府上任之後,對於這種小偷小摸行為抓的很嚴。
那賊身手極好,十來個衙役都不是他的對手,頃刻之間就都被他打趴在地下。
楚楓這時候看清楚了這賊的臉,目測不過十六七歲的年紀,雖然臉上粘著灰,但還是能看出來是個眉清目秀的帥小夥子。
後世有襲警一說,現在也是一樣的,打普通人跟衙役性質是不一樣的。
這可比小偷小摸嚴重多了,這小夥子被抓住可能要受點皮肉之苦了。
“他偷了你什麼東西?”楚楓抓住氣喘吁吁的夥計問道。
“他吃飯不給錢,扔給我一隻死兔子就走,我問他要錢,他就跑。”
這時候,楚楓才注意到這個小夥子的穿著打扮。
大夏天的,他沒有穿布料衣服,而是用動物皮草遮蓋住隱私部位,腳上穿著草鞋,綠色的藤條看著像是剛編好的。
楚楓一下子就想到了野人,再結合夥計說的死兔子,他初步推算出,這小夥子應該是從小生活在深山的人,不知道貨幣的存在,保持著以物換物的習慣。
在他的認知裡,用兔子換取一頓飯就是合理交易,所以這小夥子並不能算是賊。
楚楓
“他欠你多少錢?”
“兩文錢。”
楚楓把錢給了夥計,向那小夥子的方向走去。
離近了後,楚楓注意到他腰間別著的一把匕首很眼熟,跟他爹常年戴在身上的那把很像。
這匕首是市場上才有的,絕對不是常年生活在深山裡的人會有的。
簡單思索一下後,他決定幫一把他。
剛才這小夥子在眨眼間就放倒了這麼多的衙役,由此看出他的身手挺不錯,起碼能跟週一諾抗衡。
他身邊現在缺的就是這樣的人,要是能為他所用,他也就不用為刺殺發愁了。
當街毆打衙役可是不小的罪過,很快就來了十幾個衙役,為首的那個楚楓認識,就是他那天去死牢看楚一雄時,為他解圍的那個李姓班頭。
在瞭解了事情經過之後,他叫十來個手下拿鏈條把小夥子圍了起來。
“這都是誤會,誤會,我這弟弟這裡有點不好使。”
楚楓指了指腦子,掏了五十兩銀子遞了過去:“各位官爺別跟他一般見識,這點銀子就當是我請哥兒幾個喝酒了。”
李班頭一看是楚楓,也不生氣了:“楚公子,沒事沒事,我看幾個兄弟也沒什麼大事。”
稍微推脫兩下後,他便收下了銀子。
他對這些衙役有個交代,楚楓也算是拿錢買個安心,當時封口費了。
幸虧這小夥子出手輕,他們只是擦破點皮,這也說明他並沒有傷害人的意思。
楚楓圍著小夥子轉了一圈,道:“現在沒事了,沒有人抓你了,說說吧,你是什麼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