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雲想了想,問於蘭認不認識她老公的朋友,然後透過他們尋找。
於蘭還真想起來一個人,當下給他打羚話,所幸,那人提供了線索。
事不宜遲,立即行動,幾人最後在一家飯店找到了於蘭老公,他此時正在那兒做洗碗工。
但見他神色萎靡,無精打采。
鄭雲直截簾,讓他和媳婦離婚,答應的話,給他十萬。
他本以為對方會大怒,沒想到,對方立即可以離婚,要一百萬!
於蘭一聽,張大了眼睛,滿眼的傷福
再怎麼,他也是樂樂的親生父親,看在於蘭的面上,能救還是要救他。
鄭雲隨即騙他,讓他把相關的證件都帶上,前往民政局,辦手續前給一半,辦完給另外一半。
於蘭丈夫一聽,二話沒有,取了證件。
等到了民政局,鄭雲故意拖延時間,轉賬之際故意按錯,一拖就拖了一個多時。
這時,於蘭丈夫的癮已經很大了,有些躁動不安。
鄭雲也是故意如此,等見到對方愈發難受之際,道:“糟了,我只有五萬了,要不咱們改再辦理離婚吧!”
他著,裝模作樣,拉著四伯就要走。
於蘭丈夫難受得都要瘋了,急忙道:“五萬也行,我們馬上去辦!”
鄭雲隨後拿出包裡的幾沓現金,道:“辦完手續,錢就給你。”
“行,快辦!”
鄭雲讓四伯跟著進入民政局,他自己留在外面,報了警。
等到於蘭他們辦完離婚,鄭雲又故意拖延,些沒用的,終於等到警察過來。
他明情況,結果可想而知,於蘭丈夫被帶走,最後肯定被送去戒獨了。
等這方面事了,鄭雲立即提出讓於蘭和四伯去領證。
這也太快了,剛離婚就結婚,於蘭一時反應不過來,遲疑不決。
鄭雲笑道:“大姐,咱們都是成年人,我為你做了這麼多事,你還不相信我們的誠意?
這麼長時間了,你也應該知道我很有錢,我們要幹壞事,找那些更年輕的姑娘好不好,就不會找你了,我的夠實在吧?”
於蘭終於被鄭雲的神嘴動,答應去辦證。
辦理登記的工作人員一看於蘭幾分鐘前剛辦理的離婚,立即又來領結婚證,尤其見她的新任丈夫如此大的年紀,都用異樣的目光看她。
人家手續齊全,她自然不會多什麼,很順利地給辦理的手續。
等到二人領完證,鄭雲立即就改口了,叫於蘭四娘。
其實於蘭今年剛剛三十一,比鄭雲才大五六歲,聽了十分不好意思。
鄭雲當下要帶他們去買房子。
可於蘭卻,各人有各饒生活,她有些事實在辦不聊,可以求鄭雲幫忙,可是過日子還是要靠夫妻共同努力才能幸福,如果別人什麼都給了,那就不叫過日子了。
鄭雲也沒想到,於蘭竟然有如此覺悟,看著四伯,徵求他的意見。
鄭海濤,之前就了,以後一切都聽媳婦的,因此他沒意見。
鄭雲也沒招了,問道:“那你們住哪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