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柔不可啊!怎能為其他國家出主意?”
張九齡著急,你是大唐的人。
“九齡你放心,我保證不會坑別人,不然人家還覺得我大唐不夠誠信。”
李易拍拍胸脯,咱們大唐不會看著我坑別人而不管。
“哎?”張九齡愣了。
其他人笑了,李隆基都點頭認可:“易弟說得對。”
“好,應該幫助別人, 小易只賺一點諮詢費。”李旦表示行。
坑吧,其他國家敢找小易問政,小易保證拿出來看著沒問題的‘好辦法’給對方。
“臣等附議。”一群老傢伙非常默契。
小蘭在旁邊幾次張嘴,著急要說話,卻不敢出聲。
“二師孃你要說什麼?”青黛小丫頭看懂了。
眾人看小蘭,小蘭深吸口氣:“我家小娘的意思是, 李郎跟別人籤問政的文契,大唐朝廷負責雙方的公平性。
別的國家的地位一下子就降了, 他們認同由大唐主持大局, 自己處在被大唐監督的位置上。
一旦雙方出現情況,大唐朝廷出手。
李郎主意不好,造成損失,大唐朝廷追求李郎責任。
對方出爾反爾,大唐朝廷追究對方責任。
是別的國家認可、認同的。他們欠李郎的錢不給,大唐追債。”
包括李隆基在內,又一次愣神。
照此說來,大唐朝廷相當於縣裡的縣令,有百姓互相籤文書,一方反悔,縣令判罰。
別國與李易的文契可以,別國與別國是否亦能讓大唐當中間那個人?
即,他們籤和約的時候,認同了大唐地位高於他們,大唐對他們關於這個和約有審判權。
李易剛才就說了這個內容,一句話帶過。
仔細想來, 不對, 法的問題,即大唐的法律適用於其他國家與國家政權的糾紛。
李易在旁邊頷首,對,小蘭發現了其中的關係。
他那時有的外貿公司之間簽訂協議,是適用於日已落帝國的法律。
後來的時期,這個約束力越來越低,但曾經一段時間,他那時的國家公司可是受制於人。
換成國與國,可不止是貿易問題,大唐有針對對方行為具備裁決權。
甲國和乙國進行國家方面的約定,互相不信任,找大唐來主持,約定中,哪一方違反和約,可以找大唐進行裁判。
若甲國違約,乙國向大唐進行訴訟,要求甲國履行和約,大唐判決甲國應該履行和約。
甲國拒絕履行和約, 大唐可以透過任何一種方式, 包括但不限於戰爭的手段來維護乙國利益。
這便是國際警察、國際法官。
比如說扣押甲國的貿易船隻, 在海上攔截的那種。
比如說徵收甲國對大唐貿易中的額外關稅,直到乙國損失的錢財得到補償,包括利息在內。
比如出兵攻擊甲國攻打乙國的軍隊,同時對甲國進行懲罰性軍事打擊,抓捕甲國統治階層人員。
“嗯!是我的意思。”永穆公主開口,小蘭說是她的意思,她就必須說是自己的意思。
不是說誰爭權的問題,兩個人本來就是一體的,小蘭再厲害,也不能替代公主的地位。
否則臣子厲害就可以替代皇帝?嗯!沒問題,可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