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李隆基和李成器打包了一份早飯乘車離開,王皇后留下。
宋德親自帶隊拉著貨物去給長安和在長安的兩個洛陽商人送去,三成的分紅。
商人們不要錢,選擇打了八折價格的商品。
如此一來,商人佔到了便宜,不然買十原價,打折就賺百分之二十。
李家莊子同樣沒虧,商品平時限制數量,賣不出去多少,別人不要現錢,屬於成本錢。
交接完貨,宋德與一群商人商議起到藍田縣買那五塊地的事情。
“宋管事,地還買?”良掌櫃以為合夥騙一次人就結束了,怎又要回去?
“買呀,賺錢。”宋德表情認真。
“確實可以賺錢?”另一個方掌櫃詫異。
“這話說的,東主讓我籤文契,不賺錢,萬一朝廷沒去抓人,我們豈不是要賠技術?”
“既然有錢賺,李東主自己去賺不好?”
“我家東主要那許多錢財作甚?你們幫著騙一次,可拿三成好處,換了別人給麼?諸位不願,宋某去找其他人。”
“別,宋管事,就是問問,沒其他意思。”
“對,宋管事,有好買賣記得我們,哪個還能不答應。”
“宋管事你說說怎麼合作?”
商人們見宋德要離開,轉眼變換態度。
“我家東主出技術,佔八成毛利,你們出錢,交稅,再分利。”宋德說出分配比例。
“宋管事,你透個底兒,剩兩成利,還是毛利,要扣除人工和我們聽說的商稅,還有得賺嗎?”
良掌櫃先出聲詢問,其他人點頭。
他們不覺得利益佔八成利多,李易那技術,一文字錢做出來的東西,賣一百文是少的。
“有,我家東主的意思是,出一千緡,一年內可得錢萬緡。
東主拿八成,剩兩千緡,十稅一,交一千緡。
加上其他雜七雜八的僱人和伙食錢,最後能剩六百緡。
第一年投入一千緡,包括買地的錢,得六百緡。
第二年不用出買地的錢,而且基礎設施修好了,可得錢八百緡。
兩年回本,兩成的利,第三年再有八百緡是八成的利。”
宋德說出來資料,李易說的,只會多,不會少。
“三年翻倍是不是?”有人算得快,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