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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聯盟一事新律法(第五更) (1 / 2)

午飯時李成器自己喝酒,李易不喝,下午他要去跟大體老師學習。

開春後,新的大體老師們狀態不會很好,趁著天冷要珍惜。

李成器想找幾個南曲的陪酒,結果沒人理他。

“易弟你說,當工匠聯盟成功,別人看到機會,會不會在各地學著組建聯盟,同時進到長安發展。”

李成器自己喝口酒,問出了一個十分深的問題。

“所以說,朝廷往後要規範各種聯盟,想成立聯盟,必須要報備。誰成立的,有多少錢,在拿出來一套新律法。”

李易也往深了說,工匠聯盟自然由工部來管,將來工部權利會變大。

農業聯盟,包括養殖業和種植業,還有種植業的果木業。

農業方面自然要歸到司農寺。

商稅沒收,商盟卻早就存在,沒有單獨的部門管理,想來等商稅開始收了,自然要出部門。

“那麼麻煩麼?”李成器從未想過此類問題,卻知道律法增減不容易。

“有可能的話,現在要著手,修律的人要邊看、邊問、邊琢磨。法不跟上,必然出亂。

尤其是現在的家族和地方勢力,加上大哥這等皇親國戚,定然趁機撈取大量好處。

如長安,大哥你一個人控制三個聯盟,互相競爭又保持壟斷。

其本身不應該存在,一個地方若只有一個聯盟,其他人還有活路嗎?”

李易說出他讓成立三個聯盟的初衷,給工匠一個選擇的權力和存活的機會。

三個工匠聯盟互相牽制,工匠即使不加入任何一個聯盟,依舊有找到活的可能。

三個聯盟成三足鼎力,誰敢壓榨工匠?除非聯合。

但控制人不允許聯合,哪個敢提議,便撤了。

沒有法律管,只能由人為來達到相對公平。

李成器吃驚地看著李易,此刻他才明白,原來自己這個易弟早就知道會出現什麼情況。

他深吸口氣:“易弟,真有其他地方的工匠聯盟到長安搶活兒,咱們改怎麼辦?”

“加強售後,把售後單獨拿出來說。告訴長安百姓,在咱們聯盟製作的東西給免費修理。

外來的人找個活兒,敢保證隨時能給維修?他們常駐長安?那就吞併它。”

李易對此絲毫不客氣,語氣如常,說出來的話偏偏帶著殺氣。

李成器跟著殺氣騰騰:“對,不允許別人進來,哪個聯盟進來就挖他們的人。可是他們有錢要挖咱們的人呢?”

“有契約。”李易提醒,不用他再多說。

現在連僱傭佃戶都有契約,而且衙門判案有意思。

簽了契約,比如說是十年,然後發現吃虧了,被僱傭的人吃虧,他就去告。

衙門判案的時候在沒有專門的律法條例時,會幫著吃虧的人,除非被告關係網太大。

那樣可以鬧,一鬧御史臺發現機會,彈劾呀,管他對不對呢,先彈劾了再說。

李成器跟李易學了許多,此時發揮出自己的聰明。

“別的聯盟給工匠簽了長期契約,咱們提高工匠的待遇,就可以攛掇別人的工匠一起去告。

為兄這裡給衙門施加壓力,別的聯盟要麼同樣多給好處,要麼契約無效。”

李成器覺得行,好處是隨便給的麼?給了成本增加,賺不到錢聯盟有什麼用。

對方背後有官員,那更好了,彈劾掉。

官員插手經濟的事情能行嗎?本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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