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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一章 民生潺潺若涓流(第四更) (1 / 2)

“大父,看我捉到一隻刺蝟。”下泉村小娃一手拎著個刺蝟,一手挑燈籠找到爺爺。

刺蝟會偷瓜吃,還不盯著一個吃,咬壞了,吃兩口,覺得鑽進去費勁,再找別的咬。

下泉村的人口少,無法看護好所有的地。

他們按照李易提供的辦法,在地外面種上幾道荊棘,又把水引出去,在外面的位置上弄成小水潭。

如此一來,野生動物有水喝,就不冒著被長出來的荊棘劃破皮毛的風險衝進來。

獾子和刺蝟由於個頭小,荊棘攔不住。

村子裡還是按照李易教的辦法處理,養狗,養一群狗。

去別的村子要,狗這個東西不值錢,有的人家狗下一窩崽子,養不起,就找個地方刨坑埋了。

能將就養的就養著,養大了勒死吃肉。

他們養狗可不是叫兒子、寶貝兒什麼的,更不可能允許狗進屋子。

連個狗窩都沒有,冬天的時候弄些乾草扔院子角落,狗就到那裡窩著。

狗多的時候,狗自己會擠在一起取暖。

狗不可能吃到肉,想吃的話,自己去抓耗子等小動物。

主人家買了肉,有搭的骨頭,等把骨頭燉沒有了味道,會賞給狗吃。

狗會很高興,認為主人對自己好,而且啃骨頭磨牙很有意思。

要是放餿了的飯菜燉一燉給狗吃,狗就跟過年一樣。

大家都這樣養狗,沒人把狗當成好東西,除了獵人養的獵犬。

村子裡要了好幾十只,買陳年的米和麥子,被蟲子蛀了的都行,加上地裡的爛菜葉子,煮一大鍋,餵狗。

這樣狗就很知足了,尤其是四五個月大時帶回來的狗。

它們在原來的家裡,有時還要用爪子刨地找地裡的蚯蚓、土螺什麼的吃。

偶爾也吃路邊的草,要是那種帶麻籽的麻,吃著就飽了。

現在居然給做飯吃,比以前的主人好。

一群狗就這樣扔在外面地裡,它們會鬥爭,選出頭領,然後跑來跑去。

晚上一有什麼動靜,跑過去找能不能吃,叫喚。

為了讓狗別總聚集在一起,儘量分散到地的各個位置,村子裡的人用木頭和草給蓋了狗窩。

每天巡視的時候拿著鏟子,把狗糞埋掉。

狗這點就比不上貓,貓自己會刨坑,方便完了埋好。

除非是經過特殊訓練的狗,不然走到哪就排洩到哪。

小娃兒就是聽到了狗叫聲,提燈籠過去看,發現幾條狗圍著一隻刺蝟,用爪子小心地撥來撥去,似乎想吃。

小娃兒拎著拿回來,狗搖著尾巴討好,轉身又去找其他能吃的東西。

西瓜在旁邊長著,狗不吃,吃就捱打,使勁打,上腳踢,一踢就叫喚,都不敢躲。

幾次之後,狗就知道這個不能碰。

但是主人吃完西瓜給的西瓜皮可以啃一啃,由於種瓜,瓜多,村民吃完,一部分瓜皮內部當菜吃,其他的都給狗。

像茄子、黃瓜,不管怎麼放著狗,狗都不碰。

廁所裡要是有蛆爬出來,狗就算有好吃的了,還要跟雞爭。

雞,狗其實能吃,還是不敢。

“村子裡要買一口豬,自己養的還小,買來的少燉兩次,給狗吃點帶肉的骨頭。”

老漢接過刺蝟,刺蝟收集了不少,等湊夠一百隻,殺掉吃肉,這樣村子裡的人都能吃一頓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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