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蘭是個外貌清純,內心單純的女生,她畢業於長歌市音樂學院。之前在一家傳媒公司上班,但是不久前公司倒閉了,眼下還沒找到新的工作,只好到酒吧裡當了一名駐唱歌手,賺點生活費。
兩個人閒聊了一路。話題還算比較投機,因為蘇一不光會彈吉他,還會作詞作曲,這引起了林若蘭的濃厚興趣。蘇一開玩笑的說,要不,咱倆弄個組合吧。
林若蘭信以為真,回了一句好呀!隨後兩個人不約而同的笑了起來。
車一直開到了小區裡。這是一個破敗不堪的老式小區,十幾棟樓都是多層。
蘇一將車停在了一條小路上,準備跟林若蘭道別後出去找個酒店好好休息一下,開了一天的車,實在是疲憊不堪。
林若蘭正準備下車,這時候,她的神色忽然變得緊張起來,眼睛直直的盯著三樓一個亮著燈的房間。
蘇一隨她的目光看了一眼,略有疑惑的問道:“怎麼了?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沒……”林若蘭猶豫半天,扭頭對蘇一說:“我房間裡的燈是亮著的。”
“是不是你家人在等你啊?”
林若蘭否定道:“我一直是一個人住。”
“會不會是你出門的時候忘記關燈了?”蘇一說。
“不會的!我走的時候天還沒黑呢!”林若蘭輕輕地搖了搖頭,忐忑不安的下了車。
聽她這麼說,蘇一解開了安全帶,跟著她一起下了車,“要不我陪你去樓上看看吧?”
林若蘭躊躇不決,最後還是點了點頭,“嗯!那就麻煩你了蘇大哥。”
“不麻煩!”
單元門早就沒了,樓道里漆黑一片,連個聲光感應燈也沒有。兩個人一前一後,小心翼翼地來到三樓,林若蘭找出鑰匙慢慢地開啟了門。
房門開啟的瞬間,一股濃烈的白酒味撲鼻而來。放眼看去,只見客廳裡有一位五十歲左右的男人,正蹲在一個旅行箱前翻著什麼東西。
“你來幹什麼?”林若蘭先是一驚,隨後大步衝到男人的跟前,一把將他推坐在地上。
男人酒氣熏天,笑了笑,“你還是喜歡把錢放在箱子裡面。”說著,揮了揮手裡的一個黑色手包。
“還給我!”林若蘭發瘋般的撲到男人的身前,伸手去搶那個黑色手包,“你不能把它拿走,那是我攢了半年的錢,後天還要交房租呢!”
見他們兩個彼此都認識,蘇一站在原地沒動。
“滾開!”
男人抬手將林若蘭推坐在地上,然後爬了起來,貪婪的將黑色手包裡的錢全部都掏了出來,隨即將黑色手包丟在了已經淚流滿面的林若蘭跟前。
他將那沓鈔票在手裡拍了拍,冷笑道:“我養了你十五年,你怎麼著也得給點回報啊!”
林若蘭抽泣著,“你不要全部都拿走,我還要交房租,你都拿走的話我就無家可歸了!”
男人獰笑著看了一眼蘇一,“呦,找男朋友了?沒錢交房租就跟男朋友要啊!”說著,搖搖晃晃的走到蘇一的跟前,“小子,眼光不錯,我跟你說,我這女兒純著呢!”
不管認識與否,入室搶劫就是犯罪。蘇一本來打算動手的,但是聽到對方說林若蘭是他的女兒,於是就忍住了,側著頭面無表情地看了他一眼。
“若蘭,我養你那麼多年,可遠遠不止這點錢,你也不用跟我裝窮了,我看這小子一身富貴相,你就跟著他好好過日子吧,以後沒錢了,我就到你這來拿。”
男人奸笑一聲,拍了拍蘇一的胸膛,“小子,見家長了,是不是得表示表示啊?”說話間,他向蘇一伸出了一個手掌。
“表示什麼?”蘇一問。
“你說什麼!錢吶,一萬塊,不然,我就把你從我女兒的房間裡轟出去,你可想仔細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噢!”
“你給我出去!”林若蘭氣得大哭起來,她抄起黑色手包砸向男人,但是由於角度問題,手包砸在了蘇一的臉上。
男人的個子不高,一副尖耳猴腮相,他扭頭呵呵笑道:“你就這樣對待我嘛!”
林若蘭“噌”的一下站了起來,大步走到男人的跟前,拉開門,一把將他推了出去,“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你!”
咣噹一聲。房門關上了。
林若蘭靠著門,緩緩地蹲了下去,將臉埋在膝蓋上,抱著頭痛哭了起來。
門外傳來一陣敲門聲,“我女婿的見面禮還沒給我呢,我拿了錢就走,開門,快開門。”
敲門聲持續了半分鐘終於停了,旋即就聽到一陣下樓的腳步聲,“我養了一隻白眼狼!”
蘇一彎腰撿起手包,打量了一下這個房間。這是一個兩居室的房子,老式裝修,房間乾淨整潔,沙發上還擺著十幾個毛絨絨的玩具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