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河城鎮政府一個同事的兒子。”
“你同事的兒子沒事到咱們家來幹什麼?”
吳道不想說收“乾兒子”的事情,但到了這個時候不說也不行了,就只好說:
“他認了我當乾爹。這不是過年嗎,他要來看看。”
“他無緣無故認你當什麼乾爹啊,什麼時候的事?”
認“乾兒子”的事情可以說,但是假結婚的事情卻是萬萬說不得的,吳道於是又說了謊話:
“就是去年九月份。那個同事的兒子高考,考到了方州學院。那個同事知道我在方州學院當老師,開學的時候就帶著兒子一起請我吃飯。因為他們家也姓吳,吃飯的時候那個同事就讓兒子認了我當乾爹。”
“原來是這麼回事啊。不過咱們家的菜可都吃沒了,我得趕緊去買點菜回來。”
吳道從錢包中拿出二百塊錢給李梅,說:
“媽,你用我的錢去買吧。”
“用不著。我和你爸,我們不缺錢。你把錢都存好,以後結婚用。”
吳道不好再說什麼,又把錢放回了錢包。李梅進屋裡換衣服、拿錢,吳道也回到屋裡。
吳河和吳陽在屋裡聽到了剛剛吳道和李梅的對話,對他認“乾兒子”的事情都非常感興趣。吳河對吳道說:
“小道,我聽見你和你媽說,你認了一個乾兒子,說是你以前在公社裡的同事的孩子。你那個同事是男的還是女的,在公社裡是幹什麼的?”
“我那個同事是女的,是鎮裡的辦公室主任。”吳道說。
“辦公室主任和鎮長哪個大?”吳陽說。
“鎮長是正科級幹部,辦公室主任是副科級幹部,和副鎮長是一個級別的。”吳道說。
“公社副鎮長也是很大的幹部了。”吳河說。
副鎮長和辦公室主任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但吳道不想再解釋。
李梅這時候換好衣服,拿著錢從裡間走了出來。吳河對她說:
“小道他媽,多買點好菜、好肉回來,別捨不得。小道收的這個乾兒子不得了,是副鎮長的孩子。我這裡還有幾百塊錢,是前些日子月月(吳月的小名)給我的,你的錢要是不夠,這些錢你拿去用。”
“爸,我帶的錢夠了,你就把錢收好吧。”李梅說。
李梅外出買菜。吳陽又對吳道說:
“你那個乾兒子叫什麼名字?”
“叫吳國棟。”吳道說。
“他在方州學院學什麼專業,就是你那個中文系嗎?”吳陽說。
“不是中文系,他學的是歷史。”吳道說。
“他們就是覺得小道是大學老師,才認的這個親。對了,小道,你乾兒子的媽是公社裡的副鎮長,他爸爸是幹什麼的?”吳河說。
“我也忘了是什麼單位了。”吳道說。他的確忘了吳國棟的父親是幹什麼工作的,或者說在和張春梅辦假結婚的過程中,他根本就沒有留意這一點。
“一準差不了,他媽是副鎮長,他爸爸肯定是更大的幹部。”吳河說。
吳河和吳陽還在說著吳國棟的事情,吳道走到了外面。二十分鐘以後,李梅買完菜回來了。
十點半的時候,吳國棟給吳道打來了電話:
“乾爹,我到小黃莊村口了,旁邊就是村委會,到你家去應該怎麼走?”
“你是怎麼來的?”吳道說。
“我開車來的。”
“你在那裡等一會兒,我過去接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