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陽!崇樹衝過來一把抱住我,快住手!
他是自找的!我怒吼道。
鄒龍的確是自找的。
我原本並不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人。
但上午打掃公共區域的時候,鄒龍從我身邊路過。
**崽子。他談談的說了一句,然後望著我歪頭冷笑。
我不打算理他。
X你奶奶個腿兒,他又淡淡的說,繼續笑。
之前打掃的時候,我就注意到花壇角落裡有一塊破磚。應該是之前修建運動場時遺留下來的。
於是它就成了我的武器,然後讓鄒龍的腦袋開了花。
我出手十分突然,鄒龍毫無反應。
但他的手下反應過來,衝過來對著我一頓打。
磚頭從我手裡飛了出去。
我沒有停手,拿起掃帚繼續朝鄒龍打。
他們一腳又踢飛了我的掃帚。
於是我繼續用腳踢著鄒龍。
也許他們也沒有見到過像我這樣的人,無論他們怎麼對著我揍,我都不還手。我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躺在地上已經爬不起來的鄒龍。
他們興許打累了,興許嚇到了,停了手。
但我沒有。
直到崇樹衝過來抱住了我。
隨後學校介入,再來是JC。
我被我爸帶回了家,等待處理結果。
出人意料之外的是,我爸沒有揍我。興許是因為我早已經鼻青臉腫,他不忍再來苛責。
爸媽甚至沒有問我為什麼打人,而且下手那麼狠。
我媽一直掉眼淚,而我爸則是抽著煙沉默不語。
打人是不對的,但我並不後悔。如果下一次鄒龍還在我面前罵那句話,我一樣揍他。
但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淚流滿面。
淚水打溼了我的日記本……
2003年4月27日 晴
最後事件的裁定結果是,私了。
我們家賠了兩萬塊的醫藥費,然後學校低調處理了這件事,只給了我一個記大過的處分。
我爸告訴我,如果再有下次打斷你的腿。
這次我媽沒有幫我,而是無奈地告訴我,孩子,你上大學的時候看來是買不了電腦了。
電腦什麼的我不在乎,我開心的是我最終沒有被開除,沒有進少管所,沒有離開崇樹和沈思嘉。
回到學校,我發現同學看我的眼神變了。
以前我如同一個透明人一般,除了在崇樹和沈思嘉眼裡我是真實存在的以外,其他人從來不會對我這樣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有所反應。
但現在不一樣了,從他們的眼神裡我看得出來,他們開始有些畏懼我的存在。
如果是在以前,我會不習慣,我會感到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