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中天一聽,更惱火了,叱聲說:“臭小子,你還跟我較上勁了,你從小就哭著要吃奶,老子不賺奶粉錢,餓死你,你從小就向我伸手要錢買麵包吃,買蘋果吃,買籃球玩,你不是在主動要求我嗎?你花了我多少錢,想跟我斷絕家庭關係,得把一分一厘的錢都給我算得清清楚楚,少賠我一分錢,我打死你。”
遙命說:“我沒錢賠償,我認為你並不是我父親,你儘管打死我吧。”
遙中天舉起一棒,右手揮動,一棒向遙命的頭重重地夯擊而去。
砰,這一棒打下去,打在金翠蓮的頭上。
兒是母親心頭肉。
畢竟,作為母親的金翠蓮心疼兒子遙命,當她看見丈夫遙中天的無情棒打向兒子之時,電光石火間,挺身而出,用身子護住了遙命,為他擋了一棒。
捱了一棒的金翠蓮抱著遙命哭了,說:“兒啊,打是愛,罵是親,瞧你爸爸打你,這是多疼你啊,你別跟你爸作對了,那姓張的二手貨沒什麼值得你留戀的,你跟我回家。”
遙命掙脫金翠蓮,衝著遙中天暴喝:“老爸,這是我最後喊你一聲老爸,你今天打了我一棒,打了媽一棒,我跟你恩斷義絕,我們不再是父子,你再無權干涉我的一切行為,再無權打我,你最好滾出去。”
遙中天咆哮如虎,說:“你生是我的兒子,死也是我的兒子,我打死你,再滾出去。”
他又舉起一棒,這一棒將是殺親棒——即打殺親情棒,具有古代殺威棒之威。
《水滸傳》第九回記載:先皇太祖武德皇帝垂下聖旨,但凡新流配的人,必須先吃一百殺威棒。
殺威棒要殺滅人的威風和骨氣,遙中天這一棒要打殺父子情義。
砰,一棒打下去。
說時遲,那時快,站在一旁久久未說話的張靈芝把抓住了半節木棒,大喊:“阿霆,你在哪裡,快來幫忙——”
霍雲霆的說法過於誇張,其實是為了威懾遙中天,希望他收斂自己的粗暴行為,不要干涉遙命和張靈芝的戀愛關係。
而遙中天聽到霍雲霆講述法律知識,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不敢公然頂撞霍雲霆,唯唯喏喏地說:“好,我學法,知法,守法,以後不捆綁我兒子,不用棍棒打兒子。”
遙命把霍雲霆當成靠山,對他說:“霍總,感謝你來幫我解圍,你最好叫我老爸寫一份保證書,叫他保證以後不許干涉我和靈芝姐的婚戀自由。”
霍雲霆回覆遙命:“要別人寫保證書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誰也沒權力叫你老爸寫保證書,遙命,你要對你的靈芝姐絕對真誠,如果你真心愛她,就沒有必要久拖了,儘快和她結婚,你們結婚了,你父母想幹涉也鞭長莫及了,你說是不是?”
張靈芝在聽了霍雲霆的這番話之前,本來是要順從遙命的父母,徹底擺脫遙命的,可是聽了他這番話之後,又打消了這種想法。
霍雲霆辛辛苦苦為她和遙命解決問題,助成他們儘快共同生活,她怎麼好意思辜負他的一番好意?
她用感激的眼光望著霍雲霆。
霍雲霆又對遙中天和金翠蓮說:“你們作為遙命的父母,應該知道,父母的職責就是尊重子女的選擇,你們可以提出反對意見,但你們的反對意見只能作為遙命的參考,而不應該是強制執行的手段。”
遙中天是長期生活在航船上的船員,既保守又開放,既愚昧又聰明,有時能說會道,有時又嘴笨舌拙。
他聽了霍雲霆這番話,展開了他能說會道的一面,說:“年輕人還不成熟,辦事不牢,所以年輕人要更多地尊重老人的意見,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金翠蓮在一旁附和:“是啊,是啊,遙命應該多聽我們做父母的想法。”
遙中天又對霍雲霆說:“父母要尊重子女的選擇是不錯,可是子女畢竟年輕,選擇不成熟,甚至根本是錯誤的,難道父母也要尊重子女的選擇?”
霍雲霆反問:“遙命選擇張靈芝,不是成熟嗎?是錯誤嗎?”
遙中天說:“我認為我兒子遙命會有更好的選擇。”
霍雲霆說:“遙命的選擇符合法律和道德,他是經過深思熟慮後作出的選擇,他和張靈芝在一起相處快一年了,兩人感情融洽,至於婚後孩子問題,他們可以抱養,抱養的孩子不是照樣可以繼承你們遙家的香火。”
遙中天心中仍然不同意,可是嘴上找不出理由來反駁霍雲霆,暴力也失效了,他再也不敢用暴力逼迫遙命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沉默。
霍雲霆再次對遙中天和金翠蓮說:“你們回去好好想想,以後別來鬧事,你們真想勸兒子,也不能使用暴力。”
遙中天和金翠蓮滿臉羞愧,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遙命見父母走了,鬆了一口氣,說:“霍總,多虧了你,不然,我老爸的棍棒無情,我會承受棍棒之痛。”
霍雲霆把說話的口吻對準遙命和張靈芝,說:“乾媽,遙命,你們認識也快一年了,感情應該成熟了,穩定了,你們是不是該把婚事辦了?”
張靈芝似乎對未來未卜先知,說:“我和遙命的情路註定坎坷,就算我們生活在一起了,遙命的父母也會鬧到家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