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稻草人實在是水得很,只貢獻了十幾點。這傢伙其實身體孱弱,全靠毒液唬人。
接下來將要收割哪個boss呢,老實說,還是挺期待的。
小p在耳機裡不斷通報那些值得注意的事件。每一件都可能跟通緝令上臭名昭著的大罪犯有關。“無人機在天拯大橋附近一條小巷裡發現了一輛卡車,應該是屬於企鵝人的。”
企鵝人,真名為奧斯華切斯特菲爾德科波特,特徵為矮胖以及喜愛攜帶著一把特製的雨傘。出生富貴,但家族和韋恩家族展開商業競爭,失敗而導致家道中落。他仇恨布魯斯韋恩,意圖報復,因此在哥譚暗中搞事。
這傢伙武力不行,頭腦好用,經營著一個龐大的犯罪帝國,並用髒錢收買官員、打點關係,交好其他黑道老大,這讓他在高譚市混得風生水起,甚至還試圖競選市長。
要是讓一個犯罪頭目當上了市長,該多麼滑稽。
南曉決定掐死企鵝人的野望,讓哥譚市乾淨一點。
此外,企鵝人從不離身的傘也挺有意思。表面看是一把傘,其實是一件危險武器。內藏槍械、手杖劍、還能噴火、發射酸液和毒氣。傘面可防彈,危急時能當降落傘用。此外、傘面花紋還有催眠功能。
……有意思,應該去看看。
將小p傳來的畫面記在腦海中之後,南曉瞬間移動到那輛卡車頂上。
車裡有兩個企鵝人的手下。他們完全沒察覺大禍臨頭,還在吹逼:“這下發達了。一卡車都是槍,滿倉庫都是錢,我願意一輩子做老大的舔狗。”
另一個人隨聲附和:“到處都有人搶銀行,警察根本就不管。我們也該動手了,搞個大新聞。”
南曉一腳踹開駕駛室天頂,把兩個混混嚇得屁滾尿流:“天啊,是蝙蝠,該死的蝙蝠,快走!”
卡車一溜煙跑了,南曉沿途跟蹤。
兩個心驚膽戰的混混一邊街頭飆車,一邊商量:“怎麼辦?”
另一個說:“甩掉他!你是不會開車還是怎麼著,把油門踩到底!”
混混a:“企鵝老大說蝙蝠已經被搞定了啊,怎麼會冒出來的!”
混混b:“你轉過頭去看看,他追來了嗎?”
混混a:“……我不是很敢轉過去。”
混混b:“後視鏡裡什麼也沒有,你確定他還在跟著我們?”
混混a:“我哪知道?”
慌張的混混b開始呼叫企鵝人:“老大,我們遇到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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