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說話。”
縣太爺的聲音不大,可是衙門內各處都能聽見,李蒙也順勢垂下了眉。
這個縣太爺似乎不近人情。
心裡隱隱約約有個譜。
李宛的家人為什麼會千里迢迢的趕到這個地方?
疑問多多。
第一他們如何得知李宛已經贖了身。
第二他們又如何知道李宛在飛雲縣,而且還準確找到她們兩人份住所。
第三他們來這兒肯定需要路費花銷的,為了區區二十兩,這麼勞神費力,還要出動這麼多人?
看起來還是虧的多。
所以不是背後有人指使他們,那是不可能的。
至於是誰——
李蒙心中也有數,想不到男人也這樣小肚雞腸。
讓李蒙也有些鬱郁不快。
被退婚的明明是她好嗎?
再者她這副身軀眼下不就是騙了個婚,還沒有做出什麼罪大惡極的事,作是作了一點,也不至於被原書男主咬著不放吧。
這原書男主哪裡是君子,是小肚雞腸的小人還差不多。
雖然對方很喜歡給自己加戲,可李蒙根本沒必要配合對方吧。
“這個是自然。眼前這三個人說我家妹妹是他們的親人,昨兒更是實施了綁架,幸虧我妹妹機靈,逃了出來。今日又闖入我家中要人,真是沒有把大贏的律法放在眼中。還請大人做主,給民女與妹妹還一個公道。”
“你胡說,明明就是你阻攔我們不讓見我的親孫女,我的孫女一定被她騙了,才會不認我們,求大老爺做主呀。”
陳老婦不甘示弱,立刻磕頭,聲淚俱下。
“本官斷案,可不是聽你們誰的一面之詞。”這話聽的出來縣太爺不太高興了。
“大人英明……我們還是用證據說話吧。”李蒙附和道。
她是現代人,對於古代如何認親的方法當然是瞭若指掌。
完全是扯淡。
“那就滴血認親。”
縣太爺這句話來的及時,落在了李蒙的心坎上。
“大人英明。”
李蒙這不動聲色的拍馬屁是不是絲毫不違和。
不過縣太爺明擺著不吃這套,根本沒有回應。
“姐姐……”
耳畔傳來急切低語,李蒙充耳不聞。
“她還敢滴血認親?我們陳家出來的人還有假的不成,化成灰老婦也認得!”
陳老太眯起了眼。
滴血認親的辦法好。
要知道賠錢貨可沒有姐姐。
難道是她們聯手起來耍什麼手段?
好不容易鬧到縣太爺跟前,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對方怎麼會突然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