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住的地方,所以聽完警察一說,也都是一臉蒙的表情,說怎麼可能啊?
林越知道那座大廈的前身是雲門的資產,用來安置那些不會害人的妖魔鬼怪的,現在雖然已經成為了普通的住宅,可萬一要是有之前的漏網之魚呢?
或者說,是公寓裡潛入了我們沒有察覺到的妖怪?
這是很有可能的,所以大家決定馬上出發,到那裡去看個究竟。
只不過在路上我有點擔心,因為我們的公寓裡還住著雲晚呢。
希望不會碰到她吧,否則這幾個朋友看到了她,勢必就要打起來,到時候怎麼辦?我是幫著朋友們,還是告訴他們這是蘇澈的決定?
哪一個方案都不好,我只能祈禱雲晚窩在公寓裡不要出門,起碼我們過去的時候不要出來就好了。
很快趕到地方,已經有警察趕來調查了,只不過出警的是分局的警察,他們只是當做了一個普通的失蹤案來處理的,絲毫不知道這後面可能牽扯到什麼。
負責三具屍體的警察名叫石磊,為了我們調查方便,他也跟著來了。
上樓之後石磊和分局的警察簡單交代了幾句,就帶著我們進入了那間公寓裡。
這地方的格局和我們的公寓一模一樣,區別是這裡是中層,而我們的是在高層,這個房間本來住著三個女孩,一個臥室住著一人,另一個住著兩個。
失蹤的就是兩個中的一個,兩個女孩本來是大學同學,畢業後租住在一起的,今天是工作日,可那個失蹤的女孩昨晚一夜未歸,早上因為擔心,她的室友才報了案。
另外一個合租的女孩已經去上班了,只有報案的那個在,一臉焦急的表情,眼角還有淚痕,看來她和失蹤室友的感情相處的還不錯。
只是本來已經有警察來了,又來了一個還帶著五個面孔稚嫩的年輕人,她不禁有些疑惑。
但警察告訴她我們是來協助辦案的,焦急的她也就沒有多想什麼,配合著回答了我們的一些問題。
我最關心的是那女孩的失蹤時間,這一點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我需要知道她是在外面失蹤的,還是在這公寓裡。
結果那女孩告訴我們,失蹤的那個是昨晚十點鐘下樓去買東西后再也沒回來的。
當時兩個人都覺得餓了,然後發現家裡已經沒有什麼吃的了,無奈之下只好剪刀石頭布決定誰去下樓買吃的,那個女孩運氣不好,輸了,只好冒著外面的寒冷跑去便利店買東西。
本來以為十來分鐘就能回來了,所以那個姑娘連電話都沒帶,錢包也沒拿,只是帶了點零錢就下樓了,誰知道她會一去不回?
“她昨晚一直沒回來,你怎麼早上才報警?”我看著那女孩問道。
“警察不是說失蹤的人不足24小時不能立案的嗎?我昨晚打過110了,人家說讓我們再等等。”女孩有點委屈的說道。
“那你們出去找過她沒有?”我接著問道。
“有,過了一個小時她都沒回來,我就不放心的拉上隔壁的女孩一起出去了,可便利店的老闆說她買完東西早都走了。”女孩回答道。
就是說那個便利店的老闆是最後一個見到失蹤女孩的人了?
可那老闆會有問題嗎?自從我搬過來以後,那老闆就一直是同一個人,住了這麼久了,從來也沒發現他有什麼可疑的地方啊。
應該不是他,不過為了穩妥起見,我還是建議警察們去盤問他一番,而我們幾個人,準備好好看看這座大廈,看看有沒有刻意的地方。
線索就那麼多,人已經失蹤了十二個小時,估計要不是那報案的女孩苦苦哀求,警察也不會來現場檢視的。
時間過去了這麼久了,又是在寒冷的冬夜,那失蹤女孩生還的可能性已經很低了,我們還是不能放棄,畢竟那是一條人命呢。
出了公寓的門,林越打算坐電梯下去,我卻拉住了她,說按照常理她應該是會坐電梯的,但萬一人家走的是消防通道呢?咱們不如從樓梯走下去看看。
想法是好的,可從樓梯走下去的時候,除了看到物業的保潔人員在清理衛生,並沒有發現什麼奇怪的現象。
和那個保潔阿姨擦肩而過之後,我有點不死心的回頭問了一句:“阿姨,你早上上班的時候,在這樓道里撿到過什麼沒有?”
那保潔阿姨一愣,說你們在找什麼?我倒是撿到了東西,不過怎麼確定是你們的?
還挺警覺的,看來這物業公司的培訓工作做的不錯。
我說是我們的一個朋友,昨晚下樓買東西就沒回去,大家很著急的到處找她呢,您撿到的也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吧?就告訴我們好不好?
保潔阿姨點點頭,說好吧,那是個塑膠袋,裡面裝了些泡麵零食,被我送到門衛那邊去了,你們要還想要,可以去門衛那邊要。
“沒有別的東西了嗎?”我不死心。
“還有件羽絨服,這孩子也夠粗心的,那衣服挺貴的,隨便就丟了。”阿姨無奈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