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師沒理他:“還有,用三個月也就算了,一週總共才多少天了?敢給我用七天?天天去,讓藝術團和學院苗子怎麼辦?你知不知道審批表這種東西不能亂給?”
見郭沛辰沒反應,老師繼續說道:“還有,下週就是辯論比賽了,這事兒你也知道。等下下週他們選手候場準備的時候還得用到咱們排練室呢。”
完了等人家正用著,拿著這張審批單的人過去,給人家看看,再把選手給轟出去?
可能嗎?
老師覺得眼前這男生的腦子今天是被豬給啃了。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兒,對吧,還拿到他面前來。
人要是申請一次或者一週一次也好說。結果申請了整整三個月的。
他大爺,沒罵髒話都是好的了。
人都已經氣成這個樣子了,結果跟那男生眼睛對上,卻聽見他說什麼?
“沒事兒,這件事我處理。”
行吧行吧,您是大爺,小的惹不起。
老師雙手交疊放在身前:“你怎麼處理?”
“我在給他們之前告訴他們什麼時候能用什麼時候不能用。”
“那他們要是用了呢?”
“如果要是出現任何差池,我來承擔。”
嘖。
我來承擔,多有擔當的一句話啊。
老師晃了晃桌子底下的腿。
有點意思。
“哪個學妹啊?禍害了整個大二的還不夠,繼續去禍害大一的?”
這語氣郭沛辰聽來實在欠打:“你管得著嗎?”。
要不是他還有點用,他怎麼可能來跟他說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