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印當然很深,腳印深是因為方別很重。
方別不重,重的是他身上兩百斤的揹簍。
山路崎嶇,少年的腳步卻很穩,他可以輕易做到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就好像是吃飯喝水一樣輕鬆自如。
就好像顏玉所說的那樣,他忘記了幾乎所有之前的事情,但是隻有身體的本能是無法遺忘的。
他以前應該是很厲害的人。
有時候方別也會這樣想。
但是再怎麼想也想不起來,於是就慢慢學會了不去想這些。
二十里的山路,揹負兩百斤的木柴,方別隻需要用一個時辰就能夠走完。
哪怕說身上不可避免地汗流浹背,但是遠遠望見西木鎮的邊緣,方別心中還是挺高興的。
兩百斤的木柴當然不可能零賣,不過少年也不是第一次來到這個地方,他將揹簍放在相熟的燒炭工那裡,傾倒而出,然後就等著清點報酬。
沒有劈好的木柴是一個價錢,劈好的木柴又是另外一個價錢,而木柴再燒成又輕又幹淨的木炭,又變成了一個新的價錢。
兩百斤劈好的木柴,一共是四十文錢。
握在手中有點輕飄飄的感覺。
畢竟那樣重的東西換來這樣輕的東西,怎麼想都有點虧。
不過方別卻有些安心理得。
畢竟木柴這東西,真的是漫山遍野都是,只要肯賣力氣去砍,真的是多少都能砍得來。
但是錢這種東西,可沒有漫山遍野都是。
他向著賣炭人道了聲謝,然後揹著空空如也的揹簍,並沒有離開西木鎮,而是就在西木鎮開始閒逛了起來。
閒逛與購物。
首先是顏玉讓買的米。
精米兩文錢一斤,但是如果買稻米的話,可以一文錢一斤就買的到,稻米與精米之間最大的差別就是有沒有脫殼精磨,這帶來的是口感上的巨大差異。
方別買了二十斤稻米五斤精米,稻米是他的食物,精米則是顏玉的口糧。
醬油,白糖,再加一點鹽,因為臨海的緣故,這些東西並不算難買,最後再把一小口袋的紅豆紮好放進身後的揹簍,少年就踏上了回程的道路。
來的時候需要用一個時辰,因為是真的背了很重的東西。
而回程的話,因為輕裝簡行的緣故,則只需要半個時辰就能夠走完這二十里的山路。
只是遠遠的,方別就抬手摸了摸鼻子。
他聞到了一些不一樣的味道。
準確來說——是屬於血的味道。
他再次加快了腳步。
越靠近村子,血的味道就更加的濃郁,方別一時間無法理解發生了什麼,他只想快速回到村中。
他背上揹著只放著幾件輕巧物件的揹簍,腰間是砍柴用的斧頭,他的腳步越快,遠遠的已經能夠聽到村中的嘈雜。
“錢在哪裡!都拿出來就行了,沒有錢就把酒肉和大米拿出來,快一點,如果想要活命的話。”
方別不動聲色地皺了皺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