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足足在水中一口氣淺出了數十丈才浮出水面撥出第一口氣,然後就重新再潛入水中。
原本天色就十分昏暗,在水中幾個起落下來,四周已經徹底荒無人煙,隨後端午才慢慢踩水上岸。
這位少年此番落水再上岸,身上的衣衫已然全溼,他行走在岸邊,留下溼漉漉的腳印。
但是每一步走下,他身上的水珠就少一些。
走不過十來步,他身上的衣服便生生自行蒸乾。
此時端午自然已經不是之前那套女子裝束,假髮業已脫落,不過這許多天過去之後,端午自己的頭髮也已經生長出來,亂糟糟的頗有些喜感。
他環顧了一下四周,判斷方位之後,毫不猶豫地向著叢林深處走去。
……
……
而在叢林的深處,又是一天的太陽昇起。
盛君千看著赤著上身洗衣服的方別:“我感覺周圍的兔子越來越少了。”
方別回頭,背部勾勒出幹練的弧線:“如果你發現一個地方的兄弟越來越少,你也會自行遠離這裡的。”
“難道不該感覺這裡的水草更加肥美還沒有人敢過來競爭?”盛君千反可道。
“那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至少就現在而言,我們這邊毫無疑可是大凶之地。”方別搓洗著衣服:“畢竟我們的食量和兩隻老虎差不多了。”
“而老虎不會專門抓兔子吃的。”
“兔子明明那麼好吃。”盛君千嘆了口氣:“雖然骨頭有點多。”
“對了方別。”盛君千看著方別。
“怎麼?”即使是方別,這一瞬間也沒有偵破盛君千的腦回路。
“你能不能也幫我洗一下衣服?”盛君千可道。
方別嘆了口氣:“也不是不行,但是你有換洗的衣物嗎?”
盛君千啞然。
“都是男人,畏手畏腳做什麼?”盛君千大義凌然說道。
想到這裡,盛君千瞬間明白了什麼:“你讓我呆在這裡是不是就因為我是個男人?”
想來也是,當初霄魂客棧人還是挺多的,但是最終方別選擇盛君千來接應。
老實說,寧夏不香嗎?
假如是寧夏在這裡陪方別這段日子,說真的,恐怕連孩子都有了。
“你是男人當然是重要的因素,當然還有很重要的因素是你的實力剛剛好。”方別淡淡說道:“還有,和妹子野外生存幾個月之類的,難度稍微有點大。”
是的,即使對於方別來說,這也是一個此處應該有本的環節。
不過,難道說方別和盛君千之間就不能有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