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兩個小姑娘安頓好,秦奮沒有回房間,直接去了酒店泳池。他不是個富有冒險精神的小夥,只是隱隱覺得與他有關,所以便去了。
進入泳池要穿過酒店十層的餐廳,非營業時間早已關閉。秦奮猶豫了一下,打破了一扇玻璃,輕盈躍入餐廳內部。
明天早上的餐具已經擺好了,整整齊齊碼桌上。只是餐盤光禿禿的,座椅上也沒有人。一眼望去,像是深夜亡靈的筵席。
秦奮無暇拍照留戀,推開落地門,迎面微涼的風,驅散了一些睡意。他收斂了慵懶,凝神戒備著周圍細碎的聲響。
除了消毒水和尿素的氣味外,還有個大傢伙,在很隱晦地散發一些熟悉的、令人作嘔的……秦奮選擇降低嗅覺細胞活性,感官才稍微好了一點。
又來了?這可是暹國啊,怎麼還能跟過來的?
是SF空運嗎?
他聞氣味就知道,這又是一隻怪人。
上回那個怪人出乎意料的弱,一拳就給爆頭了,甚至還沒來得及套出有用訊息。這次既然是先發制人,自然可以好好審問一番。
在這二十年的有限記憶中,那隻吐一地膿水的怪人不是第一個。它們雖然形態不一、能力迥異,但擁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弱。
甮管長得多兇殘,技能包有多華麗,皮脆是通病。記得頭回碰到怪人的時候,那時秦奮才七八歲。
雖然那會兒還在唸小學,可他媽基本已經撒手不管了,放學也是自己回來。在巷尾遇上怪人的時候,他嚇尿褲子了。
這是小朋友的自然反應,沒什麼好羞恥的。
怪人張牙舞爪地恐嚇它,秦奮當時害怕極了,哇哇哭。
出於自我保護本能,他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用吃奶的勁朝怪人砸去。結果那麼大一隻傢伙,跟氣球似的炸裂了。
當時肉塊橫飛的畫面,與刺鼻的血腥味,多年後仍記憶猶新。
後來秦奮給它們統一命名為:怪人。
後來警方對它們的稱呼也是如此,只是他們也不知道這些傢伙的來歷。聽小白的口氣,他們出於研究的目的,暗中回收了不少怪人的軀體。
這些傢伙出現的時間週期並不固定,間隔時長時短。有過幾天一隻的,也有等了好幾年才來的。
可能發現對自己沒有威脅,慢慢的竟然產生了感情。跟過節似的,很久不來總覺得少了點什麼,偶爾還會有點想念。
雖然它們普遍長得不在大眾審美上,釋放的技能也很噁心。看上去聲勢駭人,可都不能直接造成傷害。
硬要說影響,頂多是視覺衝擊。也正因為如此,讓秦奮一度以為它們是來送經驗的,打boss前不總是要主角刷小怪升級麼?
經過這麼些年的演變,怪人的強度確實得到了顯著提升。可因為跟不上秦奮恢復的節奏,所以一直以來還是屬於被迫秒殺局面。
本質上沒有任何改變。
很多個孤枕難眠的深夜裡,在幹掉一隻怪人後,他總會陷入了一種陰謀論中,感到空虛寂寞與畏懼。
隱藏在幕後的操縱者,這麼多年來一直注視著他。
他想做什麼?
等了很久,水池裡沒有任何動靜。
這傢伙是當他瞎麼?那麼大一團黑影,就算一動不動也很打眼好嗎?
秦奮有點煩躁,脫了防寒外套。只穿了一件短袖,就跳進了泳池。
噗通!
秦奮下手後,那個龐大的傢伙終於動了。
赫然,一個漩渦無聲無息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