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禮儀?你尊重我,那麼投我以木瓜注,報之以瓊琚。你不尊重我,那麼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你打掉我手下的帽子,我也打掉你的帽子。
“且試試吧,我畢竟也是神槍手!”
陳程端著槍,不緊不慢地說。
眾人都是駭然,這才回過神來,陳程自稱是西湖第四的槍手,到底是什麼意思了。
這是說他槍法其實很一般啊。可他非要開這一槍,這不等於就是說他要殺人嗎?
雷蒙臉上抽搐著,陰晴不定。他覺得陳程一定會藉機殺他。他在猶豫要不要拼一下。他有兩把手槍,若是對方不能第一下殺掉他,他應該可以衝過去換兩條命。
但他是高貴的葡萄牙人啊,換兩個黃皮有什麼意義?而且他還換不掉距離更遠的陳程。
在他猶疑不定之時,陳程又說:“雷蒙先生,麻煩別動。我打移動靶,不太行。”
這句話,立刻摧垮了雷蒙的鬥志。原來他骨子裡,還是希望陳程能只打中他帽子的。
砰!
槍響。陳程收槍,杵槍而立。
雷蒙帽子落地,全身仍在顫抖,與剛被他擊掉帽子的皇城司人並沒有兩樣。
陳程冷笑一聲:“原來你也會怕啊。”
然後又稍稍提高聲音:“原來打帽子這麼簡單啊,我當歐洲第一神槍手的成就,很難達成。文秀,雖然你比我差一點,不過去歐洲,也能混一個第一神槍手了。”
李文秀當然不會開槍。甚至宋情六處的十個槍手,也只是樣子貨。
他只是在踐踏這些葡萄牙人的狂妄。讓他們知道,自己還不配。
他也稍稍慶幸,自己居然一槍命中。
反正他也做好了準備失手。他的槍法麼,馬馬虎虎。打中,打不中,都是可能的。
失手了,極大機率雷蒙就死了。這種人死了就死了。他自然另有一套說法。
不過,顯然還是打中,更能讓葡萄牙畏懼一點。
陳程又朗聲說:“現在,我建議我們按華夏的禮儀。不攜帶任何武器,參加會議。會議有腦子和紙筆,就夠了。誰贊成?誰反對?”
葡萄牙人面面相覷,雷蒙身邊的軍官,立刻站起來說:“大人,我願意繳槍。”
陳程點頭說:“你叫什麼名字?”
“彼得。”
陳程指了指一旁的竹筐,說“上來放到這裡,就可以了。”
彼得立刻走上來,將槍和劍取下,扔了進去。陳程與他握了握手,說:“你是華夏人民的好朋友。待會自信聽。對於你,我有一些優惠政策。”
有了表率,立刻有人陸陸續續上來,繳納武器。西洋美人也走了上來,將一把手槍扔進竹筐,然後主動過來跟陳程握手:“大人,我叫若克琳,很高興認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