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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離別聽甜心 (1 / 2)

陳程毫無意外地輸了。

並不是因為蘇菲亞的槍術勝過他的原因。

實際射擊以後,陳程發現了問題出在哪裡。

蘇菲亞沒有騙他。線膛槍問題太大了。線膛槍裝彈太慢了。

這個時代的子彈還不是後世那種尖頭的子彈,而是圓彈,或者稱為“彈丸”更能形容它們的形狀。它們的裝彈方式也不是後裝,而是從槍口前穿進去。

具體操作是用“送彈棍”把火藥和彈丸壓實,極為繁瑣,整個流程折騰下來,一分鐘能擊發一次都已經算是高效了。

蘇菲亞至少要一分半鐘,而陳程用滑膛槍至少都要兩分半鐘以上,要線膛槍……呵呵。

滑膛槍的槍管內壁光滑,它的橫截面本就是圓形,裝圓彈相對很容易。

但線膛槍在膛線的影響之下,其槍口並不像滑膛槍那樣是一個完整的“圓形”,而是一個分為“陰線”和“陽線”的圓形齒輪狀槍口。

所謂的“陰線”就是膛線凹下去那部分的底部,“陽線”則是膛線凸出來那部分的頂部。

而子彈不將槍口密封,就會出現火藥“能量外洩”的問題,從而影響到線膛槍的射程。所以線膛槍所用的彈丸,實則都要比實際口徑稍微大那麼一點點。

如此一來,線膛槍比滑膛槍的彈藥裝填更為費勁,而且還得不停地用送彈棍反覆敲擊彈丸,否則就有可能將彈丸送不到槍管底部。

反正蘇菲亞已經完成了五發射擊,陳程才打了一發而已。由於陳程糟糕的槍法,還脫靶了。

蘇菲亞倒是很實誠地告訴他,對於有經驗計程車兵,線膛槍的射程和精度確實強得多,但是太慢了,造價又高,除了少數軍官偶爾開一槍裝裝樣子,沒人喜歡線膛槍。

陳程也懂了。現在火槍手的打仗方式,講究的是排隊槍斃。雙方站好對射。精度根本不重要。

說到這裡,蘇菲亞還想起什麼,一把奪過陳程手中的線膛槍:“別用了。我想了,齊洛諾夫曾說線膛槍很容易炸膛。我忘了。幸好沒有炸,否則炸到我的甜心,我會很傷心的。”

聽到這裡,陳程心裡還是暖暖的。無論如何,對於他個人而言,蘇菲亞真是一個近乎完美的情人。

不過接下來蘇菲亞就讓他頭疼起來了:“你輸了,幹我。走,馬上。”

陳程無奈地笑笑:“可以賣給我兩把線膛槍嗎?”

蘇菲亞歪著頭說:“為什麼?你還覺得線膛槍好用嗎?”

陳程說:“因為我們也有軍官啊。不對,我們的槍很少。普通的槍給軍官用。那麼最大的大臣需要用不同的槍啊。”

蘇菲亞頷首:“也對。反正他們又不是真的需要上陣開槍。但是,你記住,你一定不能用這槍哦,要炸膛。”

陳程拍了拍腰間的長劍:“我不用槍的。我有劍,我的蘇菲亞送給我的劍。實在不行還有兩把我的蘇菲亞送給我的手槍。”

他之所以仍要線膛槍,是因為他想到了一個新的戰術。狙擊手。這隻有線膛槍的精度才能實現。

蘇菲亞抱住他,卻說:“你抱我,走,我們去臥室……其他地方也可以,你喜歡哪裡都行。”

他們沒有注意到,徐錚從陰暗的角落裡探出一個頭,飛快瞥了一眼,然後在紙上寫下一行字。

“公,床,正正丁。”

過分了啊,程哥兒,和羅剎公主上床十二次了!

這還只是他探聽到的!

程哥兒快樂不思蜀了。徐錚由衷長嘆。

……

“正當梨花開遍了天涯,河上飄著柔漫的輕紗。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

齊洛諾夫在隊伍前頭領唱,不過他的表情看起來慘烈得很,好像他存下的鉅額財富打了水漂。只因他已經與喀秋莎成婚了。

蘇菲亞一身戎裝騎在駿馬之上。綠色的軍裝,黑色的三角軍帽,紅色的馬衣。美豔,且英姿颯爽。

若不是胸前的弧度過於誇張,削弱了她的英氣,單是這個造型就可以讓敵人跪下親吻她的馬靴。即便如此,見到她的羅剎士兵還是士氣大漲,齊齊高呼:“願為公主效死!”

陳程騎在另一匹馬上,一身青衣,與緊身軍裝的公主相反。他的長髮與衣襟都在西伯利亞短暫夏季的風中飄逸。

一個入世的巾幗英雄,一個出塵的俊逸俠士。

今天是蘇菲亞進軍莫斯科的日子,也是陳程南下回國的日子。

陳程一行人有二十六人和兩個小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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