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這裡,你大概也猜到了,確實是原來招拍行那個受傷的工作人員馬楓綁架了林靖。茹令和我,一前一後追著他的車,一直開到了名城御府所在的海角鎮,進了一座荒廢的院落,院落門口斜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海角鎮鴻升招拍行”。
招拍行原來的辦公樓在夜幕裡,和著風沉吟。迎著街道的一面,13樓都是黑漆漆的,殘破的窗子裡,傳出稀稀疏疏陰鬽的響聲,像是風聲,又像是哭聲。茹令把車停在了離招拍行不遠的巷子裡,在我趕到之前,獨自一人悄悄的潛入進去。
據茹令後來說,他沿著正對大門的樓梯進去,一層一層的排查,直到上到三樓,也沒有找到先進去的馬楓,所以他又悄悄繞下來,發現還有一層地下室,他沿著樓梯,躡手躡腳的走下去,就發現在走廊盡頭的門縫裡,傳出了微弱的燈光。
他給我發了資訊,讓我直接到地下室,然後自己又沿著走廊一步一步朝那個亮著燈的房間摸索。走廊盡頭響起清脆的巴掌聲,然後就是女人嗚咽的哭聲,女人像是在用哭聲抗爭著什麼,或者恐懼著什麼,哭聲一聲比聲大,一聲比一聲悲慟。
茹令加快了腳步,結果不小心踢到了什麼,發出一陣譁唥唥的聲音,在悠長的走廊裡迴盪。那個房間的門忽然被開啟了,茹令連忙貼著牆,躲在陰影裡。透過微弱的光纖,看見地上散亂的丟了很多個易拉罐,不知道是有意的佈置,還是無意的丟棄,對於黑暗中摸索的茹令來說,想不觸發警報是很難的。
門裡傾瀉出的光影裡站著一個年輕的男子,手裡拿著一把30公分左右的雙刃刀,在燈光下泛著悠悠的藍光,他站在那裡朝茹令的方向看了看,也不知道是看到了,還是沒看到。就忽地進去把門關上了。
房間裡的女人開始拼命的發出聲音,她大概嗅到了希望的氣息。但她的做法激怒了馬楓,討來一頓毒打,接著又是悲慘的哭聲。茹令在走廊裡聽著,小心翼翼的重新朝房間移動,結果又一次觸發了警報。茹令知道這次一定是暴露了,他掏出槍朝門口跑去。
就在這時,馬楓一腳踹開門,左手抓著林靖的頭髮,右手拿刀架在林靖的脖子上,從房間裡走出來。
林靖兩隻手被反綁在身後,繩子從手腕一直纏到了手肘,綁的那叫一個結實,她的衣服已經被脫得只剩下貼身的內衣和底褲了,身上隱約可見被打過的痕跡,嘴裡塞著塊破布,又在臉上纏了幾道膠布,防止她掙脫了。她赤著腳,幾乎全裸的擋在馬楓的前面。
我趕到的時候,剛好聽見馬楓踹開門的那一聲巨響,順著樓梯走下來,就看到茹令舉著槍和馬楓對峙著。
馬楓情緒很激動,手裡的刀晃來晃去的,已經在林靜的脖子上留下了一條條血痕,林靜嚇得不敢出聲,我和茹令對視了一眼,知道誰也沒把握直接射中馬楓,只能想辦法穩住馬楓再開始營救。
“馬楓,你是馬楓對吧,我們聽說了你的事。”
“你們是誰?”
“我們是警察,你不要激動,不要傷到人質。”
“她罪有應得,罪有應得。”
“你別激動,我們聽說了你的事,你有什麼訴求,可以採取正當途徑,這樣做不是最好的辦法?”
“正當途徑?少唬我,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們都是一夥的,都是一夥的”
“別激動,冷靜一點,我們查過了,你是當年的受害者,法律會還你一個公道的,你相信我?”
“憑什麼相信你!他們毀了我一輩子,害死了我媽,不讓我去告狀,他們罪有應得。”
“他們是誰?你說出來,我們現在就去查,你把人質放了。她是無辜的。”
茹令在想辦法穩住馬楓的情緒,但似乎沒什麼效果。
“她無辜,難道我不無辜麼?我媽不無辜麼?我就問了一個問題,他們就把我打成這樣,女朋友跑了,工作沒了,還把我當笑話一樣嘲弄。這都是他老爸乾的好事!”
“你有證據麼?你只要有證據,我們就起訴他。但你不能傷害人質。”
“證據,證據就是林富春低價買了那塊地。”
“這不能算證據,傷害你的不是林富春”
“他們是一夥的,你們這群混蛋警察和他們也是一夥的,我現在就把她扒光了扔出去,我要毀了她心愛的女兒,我要讓她也嚐嚐被人恥笑,低賤的活著的滋味。”說著馬楓忽然伸手去扯林靖所剩無幾的衣服,林靖嚇得開始掙扎哀嚎。
茹令趁著馬楓低頭的空檔,衝上去,一手抓著他握著刀的手,一手掐著他的脖子,三個人同時摔倒在地上,我緊跟著衝上去,把林靖拉起來,讓她繼續躲回那間囚禁她的屋子裡,然後解開綁在她手上的繩子,撕掉膠帶,拔出塞在她嘴裡的破布,又在沙發上找了條毛毯給她裹上,她蹲在地上不停的發抖。
我轉身出來,看見茹令和馬楓扭打在一起,馬楓手裡還握著那把刀沒有鬆手,茹令手臂上已經被劃了幾道口子,他正一隻手抓著馬楓的手腕,一隻手臂抵在馬楓的脖子上,企圖騰出手來,去把刀奪下來。馬楓被壓在地上,掙扎不過,就張開嘴,狠狠的咬在了茹令抵在面前的手臂上。
茹令疼的抽回手臂,卻被馬楓硬生生扯掉了一塊皮,他禁不住用左手去拖著被咬傷的手臂,結果馬蜂翻身揮刀就刺向茹令的胸口。見狀我衝上去一腳踹開馬楓,和茹令合力把他按在地上,奪下刀,扣了起來。
馬楓被抓了,林靖得救了。我們扶著林靖回到車上,她雖然驚魂未定,卻比剛剛得救的時候平靜了些。坐在副駕駛位上,一言不發的看著受傷的茹令。現在想想,她那時候,可能真的對茹令有那麼一點動心吧,所以後來才會一直糾纏著茹令。
我們在回去的路上給隊長打了電話,告訴他人質得救了,嫌犯也已經抓到,馬上回警局。當時已經是凌晨3: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