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靈王蟲。
這可是苗疆區域特有的一種極為罕見的靈蟲。是在所有食物鏈頂端的存在。它通人性,通常會選擇強者寄宿,而且它的能力也極為強大,能夠吞噬大部分東西。
不斷吞噬能量強大的東西,它就生長的越快,在大祭司那裡,金靈王蟲這些年一直沒吞噬到什麼東西,而在方純良這裡,儘管也沒有外物,不過方純良血脈強橫,陽剛十足,給金靈王蟲的成長了足夠的養分。
所以自從苗疆出來後,金靈王蟲一直處於一個冬眠狀態,現在正是夏季,不是冬眠的季節,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金靈王蟲吞噬了不少方純良的精血,能量飽和,就如同人吃飽了不想動彈一樣。
方純良有時候認為,自己的實力之所以一直無法恢復巔峰,很有可能和金靈王蟲有關,自己體內的能量,始終無法達到百分百的狀態,那就是因為金靈王蟲一直在吸取。
“這是什麼,金色的蒼蠅麼?”特瑞拉見到地窖裡突然出現一隻金色的蒼蠅,也是嚇了一跳。
他嘴中的金色蒼蠅,無疑就是金靈王蟲。
在場的人,都不是普通人,都意識到這憑空詭異出現的金靈王蟲,不是凡物,而大胖子還試圖去抓捕金靈王蟲,只是可惜,金靈王蟲的敏捷何其恐怖,就算是十個方純良,若是不借助工具,也很難憑藉雙手去抓住金靈王蟲。
金靈王蟲性格暴虐,一般它認為對它有威脅的東西,它都會上去撕咬對方,儘管金靈王蟲無毒無害,可是它的撕咬啃肉速度可是比食人魚還恐怖,方純良在苗疆的時候,就見過大祭司指揮金靈王蟲攻擊他人,也就是幾個呼吸的時間,一個成年人的手臂上的肉連帶著骨頭,都被撕咬的乾乾淨淨。
“小樣,還挺敏捷,不過我看你到底有多敏捷。”大胖子一擼袖子,準備跟金靈王蟲大幹一場。他不信邪,自己還抓不住一隻飛蟲。
“這是我在苗疆的時候收服的一種蟲子,別打擾它
。”方純良制止了大胖子的魯莽行為,這大胖子,這麼做純粹是找死,因為金靈王蟲若是掉頭來對付他,以大胖子的那點實力,根本不夠看。
金靈王蟲的整個身子都飛撲陷入泥土地裡,此刻它也顧不上泛紅的海水打溼了它透明的翅膀,它六足撥弄,加上那尖細的小嘴,很快就挖出一條深深的小洞,而金靈王蟲的身子則不斷往泥土裡深入。
見金靈王蟲的動作,方純良知道自己判斷的沒錯,如果吸血族那個聖物血石的確存在,而且被埃莫森竊取出來,那麼十有就是埋藏在這裡。
“這小東西是什麼物種啊,這挖掘速度實在是太驚人了,這要是撓人,那還得了。”特瑞拉見識不俗,他此刻也看出了金靈王蟲的厲害之處。
而本傑明,米虎等人則都紛紛點頭,尤其是本傑明,她驚訝的對方純良道,“方團長,這金靈王蟲好神奇,我剛才嘗試用心靈之力與對方交流,一般除了通靈的物種,比如狗,貓等極為有限的動物外,都不會有反應,可是這金色小蟲子卻有反應,它剛才還讓我閃遠點,別打擾他呢,咯咯。”說到最後,本傑明還發出銀鈴般的笑聲。
“這蟲子名為金靈蟲,也號稱萬蟲之王,能夠吞噬一切所有存在的物質,而且現在還是在幼年期,這小傢伙本來在我耳朵裡已經冬眠了許久,沒想到今天突然甦醒,我估計這血石可能對它的成長有幫助吧。”說到這裡,方純良試探著問,“本來幹掉埃莫森,我是隻要求能掌控傭兵團就可以,至於財產寶物,都歸你們,不過現在看來,這塊血石似乎要歸金靈王蟲了,你們意下如何,當然,我會拿出足夠等價的東西來補償你們。”
方純良實力很強,可是從來不恃強凌弱,這塊血石,如果按照最初的分配方案,是沒有他的份的,畢竟他選擇了法華西傭兵團。
“這破石頭,誰知道有什麼用,埃莫森呆在身邊十年了,還不是被我們乾死了,我看著小蟲子挺有趣,它喜歡就給它吧,再說了,你是傭兵團的團長,一切在領地內發現的寶物,都是屬於你的。”特瑞拉笑道,吸血族的聖物血石,這可不是普通的破石頭,這可是極為罕見的石頭,擁有著神奇逆天的作用,君不見,天賦平平,又無大能者教導,埃莫森的實力都能在短短十年達到吸血親王的地步,這靠的是什麼,就是血石。
本傑明大仇得報,已經無慾無求,她也搖搖頭,“我是心靈異能者,這血石對我也沒用。”
事實上,血石對任何人都有用,包括方純良,因為它能極大的改善人的體質,若是常年將血石呆在身邊,甚至筋骨,基因都能得到改變。心靈異能者,身體孱弱,若是有血石,那本傑明的軟肋就可以屏除了。
……
西海域,成百上千的礦工依舊在這裡不分日夜的辛勤勞碌著,儘管在清晨這一段時間,一度沒有任何傭兵過來監工,可是卻依然沒有哪個礦工敢私自逃走,一來是因為這些日子以來,各種血淋淋的例子擺在那裡,別說逃走,就算偷懶都不敢,因為一旦偷懶,輕則鞭刑打個皮開肉綻,重則直接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