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的不是那些看上去優渥的分成,不是資源傾斜,只有一個:版權。
這一項才是未來很多作者能一年版稅數千萬的關鍵。
尖峰:“這幾年我的主要工作方向就是推動網路文學全版權運營。”
“不過你這本書字數太少……”
方年:“有句話我不知道當不當講。”
“請。”
“白金合約傾斜的資源很誘人,不知能否用這份邀請換優先推介版權和擁有版權出讓談判的提前知情權、參與權、主要建議權的機會?”
“這……其實沒必要,白金合約的資源傾斜本就包括優先推介版權。”
“但沒有許可權。”
“……”
幾輪交鋒之後,尖峰鬆了一點口子。
“全版權太多了,多少讓我們有一定的自主權,目前大多數作品運營出讓的是簡繁體、有聲、遊戲、動畫、漫畫、影視。”
“這樣,我只要有聲、遊戲、動畫、影視四項版權怎麼樣?我相信未來肯定會有更多的改編可能。”
“遊戲、動畫、影視三項吧。”
“好。”
“白金合約我給你留著,等你想清楚的時候,我們再籤。”
“……”
明面上,方年虧了許多,都是些本來就包含在合約中的條件,僅僅換來了一部分的主導權。
但方年不這麼認為。
有時候,合約是一種巨大的束縛。
儘管分成比例提高百分之二十,但也會有相應的限制。
方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這輩子不會一直從事有限制的創作。
所以才會讓出合約裡的優勢條件換取有限主導權。
方年記得,很快就會出現關於版權的各類糾紛事件,無非還是利益問題。
有白紙黑字的合同約束,屆時就不存在糾紛。
這也是兩手準備,首先是沒有白金合約束縛,然後就是有主導權,不至於賤賣版權。
畢竟算是第一本小說。
“新的合同我會發到你的郵箱,你確認無誤後列印一式兩份,簽名,直接快遞給我。”
尖峰最後發了訊息。
“地址是:申城……電話是:135……”
幾分鐘後,方年回覆:“沒問題。”
只是一個補充合同,關於有限版權的參與權,不復雜。
原以為事情就這麼完了的方年,看到尖峰接下來發的訊息後,啞然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