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在電子商務進入最高速的發展期的時候,就出現過“高物質”購物。
所謂的“高物質”購物就是大件商品。
最開始的時候是奢侈品,比如lv、香奈兒等國際大牌入駐到電子商務平臺中,這是很顛覆消費觀念的。
要知道一開始這些國際大牌對電子商務平臺一屑不顧,而事實上,一開始的時候這些大牌也很難在平臺上售賣。
國際大牌之所以能成為國際大牌,除了它的產品之外,最重要的額外東西,就是消費體現,就比如lv,如果你是vip,全程會有導購小姐姐陪伴,咖啡送到你手上,進來出去彎腰鞠躬,讓你有一種上帝的感覺,這些在電子商務平臺上都是享受不到的。
但隨著市場的不斷發展,以及多樣化市場的產生,電子商務已經涵蓋了日常所有的消費,當一種消費成為大趨勢之後,這些國際大牌也必須跟進,紛紛在大平臺入駐開了專賣店。
再之後就是法拍房入駐平臺,緊接著就是商品房。
雖然這些房子並不一定能賣出去,但象徵著一個時代的來臨。
換言之,林不凡並不是要把盛世集團的房子賣出去,而是立了一個標杆,做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你們看,只有我們盤古平臺有售賣房子的,這象徵著我們的實力。
無形中,就讓消費者感覺盤古平臺才是炎夏第一平臺。
這些天蔡從新和馬芸芸十分頭疼,馬芸芸一開始沒有意識到嚴重性,還覺得盛世集團是在開玩笑,把商品房放到電子商務平臺,能賣掉嗎?
之後蔡從新給他解釋了“敢為先”“確定第一”的概念——現在大家的潛意識中,盤古平臺已經是炎夏第一了。
一旦這種觀念形成,那巴巴集團就麻煩了!
這一招“意識形態”,打得巴巴集團措手不及。
為了應對,蔡從新和馬芸芸開始找各大房企,希望這些房企能把房子放到巴巴平臺上售賣。
但無一例外都被拒絕了,拒絕的理由很簡單,房子是需要看的,在網路上,摸不到看不到,怎麼賣,而且在平臺上開這麼一個賣房子的網店,資金如何保證?
馬芸芸說我們有便捷付,可以作為保護資金。
房企覺得很好笑,幾十萬,上百萬的房子,把錢放在你們巴巴的口袋裡,光一天利息就不少。
是的,如果是在售樓部買房子,顧客交定金,或者全款,這些錢都落入開發商手中,每天滾動利息,所謂蚊子肉再小也是肉,房企不可能把這利益給巴巴公司。
這一點讓蔡從新始料未及,他對於房地產並不熟悉,所以不知道其中的利益關係,知道後,不禁奇怪為什麼盛世集團全力支援盤古平臺呢?
難道盛世集團投資了盤古平臺?
過了三天,蔡從新這邊還沒有眉目,盤古公司又開展了“8.88發發發活動,全場滿500送100,不限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