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的臉色變得通紅,又變得黑沉沉的,幾乎能夠碼出水來了。
她盯著秦陽,說道:“很好,叫板,叛逆,你總算讓我瞧見了一位偶像應該有的氣質了,”
“我陽哥那是天生偶像,我就是他的腦殘粉,半夏大人,要不然,咱們聽聽陽哥唱歌吧,”
“行啊,”半夏依然沒有坐下,端起了茶杯,睖著秦陽:“你不是說你唱功好嗎,我讓你秀一秀你的唱功,信樂團的《海闊天空》,會唱嗎,給你一分鐘的時間,希望你能夠抓住我的耳朵,如果抓不住,不好意思,我還有事,”
“如果抓住了呢,”秦陽反問了一句:“抓住了,你就喝光這個杯子裡的酒,”
秦陽抓起了一個紅酒瓶,衝著自己面前的一個大號紅酒高腳杯,往裡面咕咚咕咚灌滿了酒汁。
“可以啊,唱吧,我不想再浪費時間了,有這個時間,我都能去聽幾名極度有音樂底子的好苗子唱歌,”半夏明顯極度的不滿意,希望秦陽速度唱。
秦陽整理整理了情緒:“你就等著喝紅酒吧,”
“還有五十八秒的時間,”半夏將手腕抬了抬,瞅著手上的石英錶,說道。
“我曾懷疑我走在沙漠中,”秦陽開嗓是一種極度嘶啞的聲音。
半夏冷笑著,心裡再次給秦陽打了一個超低的分數。
在她看來,一分鐘的有效時間裡面,唱開頭的,都是二貨,直接從高潮上面開始吼,才能夠抓到人的耳朵。
從頭唱,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半夏決定,一分鐘之後,就離開這裡,讓這該死的潘書,以及這該死的秦陽,都見鬼……唉。
她靈敏的耳朵突然動了一下。
“怎麼會,這個人的聲音裡面,竟然有如此充沛的感情,”
“從不結果無論種什麼夢,才張開翅膀風卻變沉默,習慣傷痛能不能算收穫,”秦陽在這個平淡的開頭,表現出了極度頹廢的氣質。
半夏的心開始動搖了:這個傢伙,也許是個不錯的歌手。
“慶幸的是我,一直沒回頭,終於發現,真的是有綠洲,每把汗流了,生命變的厚重,走出沮喪才看見,新宇宙,”秦陽繼續嘶啞的唱著。
半夏發現自己已經入迷了,她手錶的秒針,已經走過了一圈。
但她,卻對自己說道:“讓時間都給我去見鬼吧,我要聽這個人唱歌,”
“海闊天空,狂風暴雨以後,用那執著,將命運的鎖打破,”
到了極其高昂的階段,這是秦陽展現才華的一刻。
才七八句的高昂階段。
秦陽揉入進去了很多的元素,有哥特似的金屬敏銳感,有歌劇那種唯美的淒涼感,有死亡搖滾那種捨我其誰的霸氣……。
每唱一句,秦陽就會變幻一種風格,而且奇特的是,風格不管怎麼換,音調,相當的準確,一個鼓點都沒有唱錯。
半夏,甚至做出了只有歌迷才會做出的事情,雙手抱成拳頭,放在胸口,滿眼睛都是膜拜,瞧著自己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