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胖女人夫妻倆人,在詢問過熟悉情況的警察後,頓時再也囂張不起來了,連忙賠禮道歉,願意賠錢進行私了,那女人的另一邊臉,也被她丈夫狠狠的打了一巴掌。
這一下兩邊的臉都腫了,倒是很勻稱了。
韓穎一時之間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只好向易安國求助,易安國想了想,最後又問丁靜,怎麼處理最好。
丁靜冷靜的分析了一下利弊,如果私下和解,可以多向對方要一些經濟上的補償,走法律途徑,則獲賠不會太多,判刑估計也不會太重。
就算是判刑之後,對方用錢也是可以操作減刑,或者是緩期執行,或者是保外就醫,總之意義不大,不如直接多要點錢。
易安國考慮到韓穎母女的實際情況,覺得多要點錢,可能對她們更有利一些。
但如果是正常的賠償,輕微腦震盪也賠償不了多少錢,頂多就是一萬元。
如果一萬元的話,還不如直接讓對方去坐牢。
對方不是以為自己有錢嗎?直接問他要三十萬,不接受就起訴,讓法院去判。
結果對方當然是不願意了,一個巴掌三十萬,這也太貴了,寧可讓老婆去坐牢,男人也不願意出三十萬啊!
雖說他有錢,但也不過是個公司高管,幾十萬也可以拿的出來,但也不甘心啊!這簡直就是把家底都掏空了,還要變賣家產。
這年代的三十萬元,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啊,普遍人一年的毛收入,可能都沒有一萬元,一年能夠存夠一萬塊錢的人,就算收入不錯了。
對方最多隻願意出一萬元,易安國直接不想再談了,讓他們等著被起訴,判刑坐牢去吧!
這一萬塊錢自己直接給韓穎母女就好了,一萬塊錢就想私了,簡直做夢。
胖女人當然不想被判刑坐牢了,也知道這一次踢到了鐵板我,惹到了惹不起的人了。
一個能隨時叫來私人律師的人,能是普通人嗎?反正她知道老公惹不起人家,明顯怕了,也知道自己不佔理,只能哀求她老公出錢消災,最後男人沒辦法了,答應出五萬元賠償。
易安國心想,如果一定要對方賠三十萬的話,那估計是很難要到的,但五萬元還是有點太便宜他們了,而是放話道:“最少十萬元,少一分錢都不行!”
易安國的強硬,令胖女人的老公也害怕了,因為丁靜在一旁還說了,即使是起訴到最後被判刑了,仍然需要負責民事賠償。
並不是說判刑了就不用賠償,判刑了是刑事上的貴任,賠償的是民事責任,兩者並不矛盾,也不能抵消。
最後,對方也不得不接受,昜安國提出來的條件,賠償朵朵十萬元的治療費和精神損失費。
在判刑坐牢和十萬元中選擇,胖女人當然不想去坐牢了,男人也勉強可以接受,雖然肉痛,但總此讓老婆去坐牢要好點。
易安國也問了韓穎的意見,畢竟她才是朵朵的母親,是孩子的監護人。
韓穎自然是全權由易安國幫她做主了,媽在朵朵只是臉上有點紅腫,但醫生也檢查過了,並無大礙,所謂的輕微腦震盪,也只不過是往重了說。
事情順利的解決了後,易安國和丁靜聊了一下,得知她的母親已經順利的做完了換腎手術,術後的恢復情況也很不錯。
她父親欠的債務也已經全部清算完了,父親的工廠,別墅,車子,全部出售抵債了,母親馬上可以出院了,她準備租一套房子暫時住著。
易安國笑了笑說道:“還租什麼房子,我名下就有很多套房子出租的,住到藍色海岸三期來吧!那裡小區花園的環境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