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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一份新報告顯示,2017年美國大約有40%的殺人案件沒有得到偵破,成為了無頭懸案。全美國共16000個執法機構的2017年資料進行匯總,共報告了15657起謀殺案,但有38.4%未偵破,共6012起。

被偵破的積年沉案,都會算在偵破資料裡,所以這個資料,不會有大的變動。每年接近40%的命案未偵破是什麼意思呢,意味著美國每年有6000餘人被白白殺死,兇手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自19世紀60年代起累積至今,美國至少有20萬起殺人案件至今未破,兇手逍遙法外。而且,美國警方所謂的破案率,並不是指法庭判刑,只要警方拘捕或鎖定了嫌疑犯,就算破案了,哪怕最後法庭判決無罪釋放,也算破案。。。

考慮到美國冗長的司法體系和疑罪從無的司法態度,定罪率一直不高,所以美國命案的實際破案率,只會更低。美國最差勁的底特律,命案的破案率只有14%,實際破案率低到了個位數,慘不忍睹,堪稱美國最危險的城市。

而中國在2003年,宣佈實行命案必破的惠民司法體制,在2016年,中國的命案破案率達到了96%。命案必破這個制度,曾遭到了鋪天蓋地的爭議。首先是群眾方面的質疑,普通群眾認為,命案必破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麼,人都死了哎,被人給活活殺死了,居然還有4%的命案讓兇手逍遙法外,警察局是幹嘛的,都是吃乾飯的麼?

然後是刑偵專家的質疑,他們認為,命案必破不符合客觀規律,以當前的技術手段無法做到,強行要求命案必破,極易造成冤假錯案。

美國華裔刑偵頂級專家李昌鈺介紹,美國的命案實際偵破率能超過30%就已經算很高的水平,命案偵破率超過80%,是應該受到批評的。但還有很多群眾說,聽說只要不惜代價,沒有警察破不了的案子,命案當然要必破。

我今天給大家看一下,命案有多難破,破一起命案付出的代價要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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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們看港臺電影的時候,經常會看到這一鏡頭,那就是犯罪分子要“殺人滅口”。

什麼叫殺人滅口,就是犯罪之後,把受害人殺了,然後就可以不負法律責任了。電影來源於生活,電影敢這麼拍,現實情況也差不太多。如果當時命案真的必破的話,那不會有任何一個犯罪分子敢“殺人滅口”。

本來只是搶劫罪,滅口之後變成了殺人罪,傻子才滅口呢。

犯罪分子敢滅口,就是篤定殺人之後,警察壓根找不到他。而中國大陸的警方技術力量,當時還不如港臺和美國。中國大陸之所以在2003年推出命案必破制度,就是為了打擊犯罪分子的氣焰,這和八九十年代多起殺人案主犯逍遙法外,長期無法破案有直接的關係。1997年4月8日晚上,長安縣鎬京鄉尚北村,賈小妮的媽媽做好了飯,正在等女兒下班回家。賈小妮18歲,在村辦工廠打工,離家很近,騎腳踏車只需要十幾分鍾,也是個很乖的女孩子,以前每天都準點回家。但是這一天,賈小妮的媽媽等啊等,飯菜涼了又熱,熱了又涼,始終沒有等到女兒回家。

媽媽慌了,讓賈小妮的爸爸去工廠找女兒,結果門衛大爺說,賈小妮早就回家了。一家人急忙出動,找了整整一夜,都沒找到女兒。賈家報案,同時發動親朋好友,將10公里內都篩了一遍,依然沒有發現賈小妮。

直到第四天,在村外不到100米遠的莊稼地裡,一個本村大媽,意外發現了賈小妮的屍體。警察趕到現場後,被賈小妮悽慘的死狀驚呆了,賈小妮遺體全裸,雙目突出。警方判定賈小妮是被犯罪分子強姦後活活掐死,腳踏車和錢包全部被搶走。更可怕的是,賈小妮遺體的外陰部,還被犯罪分子用火燒燬,這是一個變態殺人魔。

西安刑偵大隊迅速接手了這個案子,經過初步判定,這是一個慣犯。犯罪分子膽大包天,敢於在離村子只有100米的地方作案,絲毫不怕賈小妮呼救。這說明他作案時沒有絲毫手軟,也有絕對自信,讓賈小妮沒有發出聲音求救的機會。

屍檢結果發現,賈小妮的肋骨都被活生生給壓斷了,這說明兇手的力氣,非常的大。如此兇殘,如此熟練的殺人慣犯,這肯定不是第一次殺人。

而兇殺案和強姦案一般不會搶劫財物,這說明犯罪分子可能比較窮。根據現場情況分析,警方認為,犯罪嫌疑人應該在18~45歲之間,心狠手辣,喜歡晝行夜出,以前可能有前科等,家庭較窮困。在現場,刑警提取到了罪犯的**等關鍵證據。

在1997年以前,西安平均每年會有2起殺人案,但是在1997年到1998年這短短一年,西安突然出現了45起強姦案件,其中12人死亡。賈小妮案,和當時的連環殺人案的作案手法完全一致,警方一直在找這個兇手,所以這個案子被一併列入公安部的督辦大案。

所有證據都在這了,現在你告訴我,這個案子怎麼破。

當時,沒有攝像頭,刑警走訪周圍的居民,沒有任何人聽到賈小妮的呼救,也沒有有任何人看到有陌生人出入,賈小妮也沒有和任何人有糾紛。

擺在刑警面前的,除了案發現場的幾張照片和一份**證據,啥都沒有,完全沒有任何頭緒,你總不能隨便找一個村民,硬說他是兇手吧。

怎麼辦,兇手到底在哪?為了偵破此案,整個西安地區的民警,全部被動員起來,前後出動警力高達1.5萬人次,走訪了賈小妮遇害周邊數十公里的區域,僅僅民警走訪的筆錄,就錄下了上萬份,堆在桌子上高達1米多。幾個月的時間,整個西安地區的警察,啥都不幹了,就忙這個案子。

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有線索了麼?沒有,一萬多份筆錄帶來的,是一無所獲。這案子能破,純屬運氣。殺人犯叫王萬明,他在作案的時候,曾經襲擊過一名叫史藝如的女青年。

史藝如是一名開小商店的老闆娘,平時自己搬貨,頗有些力氣,王萬明偷襲史藝如後,一時半會竟然無法制服史藝如,雙方搏鬥了近十分鐘,史藝如還能高聲呼救。後來,有路人經過,王萬明匆匆逃走,在搏鬥中,史藝如清晰的看到了王萬民的臉。

案發幾個月後,史藝如偶然間,在地頭看到了當初襲擊他的那個歹徒,匆匆跑到派出所,民警立刻出動,直接抓住了王萬明。

在搜查王萬明的住房時,警方意外的發現了賈小妮的腳踏車、錢包,以及其他女性的用品。經過DNA檢測,王萬明就是殺害賈小妮的兇手。罪證確鑿,無可抵賴,破罐子破摔的王萬明,索性全招了。經法庭審理確認,王萬明總共犯有52起強姦案,共殺死20人,平均每個月殺死1人,強姦2.5人。

如果不是因為史藝如僥倖逃脫,並意外再次遇到了王萬明,還會有更多的女性受害。警方已經很努力了,一份走訪筆錄幾千字,警方弄了一萬多份,能調查的全調查了,但就是沒有絲毫線索。

這就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實際情況,不是警察不想破案,是真的沒辦法破案,別說小案子,就算是公安部督辦的大案,哪怕不惜代價,也未必一定能破。

所以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電影和裡,都有“殺人滅口”這一做法,一點不稀奇,如果沒有人證,警察真的無法破案。很多人不顧實際情況,鼓吹口供無效,容易造成冤假錯案,必須要全部物證,這完全不顧當時的技術現實,如果當年真這麼做了,殺人案能破10%就不錯了,到時候殺人成風,戰戰兢兢不敢出門的,可是我們這些守法市民。白銀特大連環殺人案,兇手逍遙法外20多年,一直到“基因家譜刑偵學”技術誕生,才最終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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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家譜刑偵學”,是一項重大的刑偵技術突破,在2018年被《科學》雜誌評選年度十大科學突破。

美國逍遙法外40多年的“加州殺手”就是這麼被找出來的,中國的白銀特大連環殺人案,也是被這項技術偵破的。

什麼叫“基因家譜刑偵學”,我剛才不是說了麼,在賈小妮案中,警方提取到了犯罪分子的**、毛髮等關鍵生物證據,獲得了犯罪分子的DNA,最終王萬明被定罪,也是因為DNA對比完全匹配。那問題來了,既然有DNA對比技術,那為啥不直接把現場提取到的DNA,和全國人的DNA做對比呢,這不就一下子找到兇手了麼?

原因很簡單,我們沒有全國人的DNA庫,一直有人說要採集全國人的血樣,建立DNA總庫,被反對者以侵犯隱私為由駁回。全世界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成功建立起自己的DNA總庫,更別說90年代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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