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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洗冤 (2 / 3)

“這個案情有些疑點!”

李牧說道:“假如,李四郎偷盜五十兩銀子後,最先需要做,就是隱藏銀子……把銀子隱藏在不為人知角落。哪裡有光明正大,直接把銀子放在自己住處!”

掌櫃點點頭說道:“大人,說的對,言之有理!”

“這是一個簡單栽贓陷害,為何看不破!”李牧皺眉道。

掌櫃說道:“大人,說的有道理,是我糊塗!”

李牧說道:“他可以免罪!”

掌櫃道:“大人說的對!”

李牧說道,開始審訊這些夥計,催動催眠術,杜絕說謊可能,很快真正竊賊找了。

李牧又是開始斷案,至於證據,有需要,有不需要。

在後世,判斷一個人有罪,需要完整證據鏈條,證據不足,可能無罪釋放。

可在這個時代斷案,只需要合情合理就是足夠,不需要完整證據鏈條。實在確定不了兇手,就看民意。

一個風評好,自然不是兇手;

一個風評差,自然是兇手。

民意,就是天意。

百姓說你有罪,就是有罪,百姓說你無罪,就是無罪。

就好似某個電影中說,美國太大,可以靠腦子破案;韓國太小,只能靠腳後跟破案。

在地球上有高科技,可以靠科技破案,獲取完整證據鏈條,捉拿兇手;可在這個時代,科技落後,手段落後,只能靠一猜二嚇三打斷案,無法獲取完整證據鏈條,只能靠猜想,靠合乎情理斷案。

如果有模糊之處,確定不了,那就死緩。

只要合乎情理,可以定罪。

只要合情合理,也可以免罪。

至於電視劇上,兇手現向宋慈詢問要證據,那是不可能的。

那裡需要什麼證據,只要合乎情理就可以啦。

一個個案子紛紛有了結果,該判的判,該殺的殺,該放的放。

最後,到了趙默案子。

“趙默案子,有些問題,有一些疑點!”李牧把心中懷疑,還有不合理之處說出來。

縣令道:“這是上任縣令斷的,我也稽核一下,確有問題,案情存在疑點。可是趙默風評不好,經常沾化惹草,與某某人妻子有染,或者是與某某人小妾有勾結,還有某個小姐不明不白!”

“據說,有一位小姐,因為他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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