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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師生·同行(代序) (1 / 2)

艾苓

2013年,孃的第一本書《亂時候,窮時候》出版。娘突然問:“張老師,你出幾本書了?”

“三本。”

她很不屑:“寫了那麼多年,才出三本書哇?俺一年一本書,那不很快攆上你?”

2015年,娘第三本書面世,她問:“這回俺攆上你了吧?”

我說:“何止攆上,你已經超過我了。”

原本只想哄娘玩,一不小心玩大了。

2013年11月,《新京報》記者電話採訪,我正要上課,給了記者住宅電話。幾天後看到報紙電子版,標題嚇我一跳:姜淑梅:只要活著,一年要出一本書。

我問娘:“這是你說的?”

“是俺說的,咋啦?”

“一年一本書,專業作家不一定做到。”

“書太厚沒人看,一年寫十萬字,那還不輕巧的?”

自己的故事寫得差不多,娘跟我說:“有點吹大了——”不等我大笑,她已經胸有成竹,“沒事,我到外面上貨去。”

她見面熟,跟誰都能找到話說,一分鐘進入熱聊,寫作以後這變成採訪能力,在小區、路邊和火車上上到不少好貨。只要聽說哪有愛講故事的人,她兩眼放光立馬前往,至今如此。

娘經常跟我講百時屯,那是她的出生地,魯西南大地上特別典型的古老村莊:一個村莊有三大姓,分片居住,每個家族有自己的家族長,行使管理權,亂窮時代村莊裡上演了諸多悲喜劇。我讓她一個人一個人地寫,一件事一件事地講。

記憶裡的故事寫得差不多了,我特意陪娘回山東鉅野,專程上貨,收穫頗豐,有了第二本書《苦菜花,甘蔗芽》。

此後我們每年都回老家上貨,有時一年數次。假期我們也去綏化附近鄉村,住在親戚家裡上貨。

這兩年娘上的貨內容比較集中,一部分是民間傳奇傳說,一部分是家族史。“傳說傳說,越傳越多”,寫民間故事她偶爾演繹,殘缺不全的她補充完整。寫家族史就不同了,我經常替她列印出來一份紙質稿,供講故事的人核對。每個跌宕起伏的家族史,都可能是小說家筆下的一部長篇,到了她筆下就三兩千字,不好的貨她不要,只講這個家族最精彩的故事。民間故事集《長脖子女人》出版後,獲華文好書特別獎,第四本書《俺男人》即將付印。

我們也有衝突。

我跟娘說過:“1970年以後的事你就不要寫了。”

“為啥?”

“現在的事你寫不過我,也寫不過別人,你就講老故事。”

有一回她寫了一起兇殺案,這事發生在1980年,受害人是我家前院的鄰居,失蹤數日後屍體浮出水面。案件很快告破,原來他偶然看見盜竊團伙分贓,因此招來殺身之禍。殺他的兇手是盜竊團伙成員,也是他的親弟弟。娘和受害人一起幹過臨時工,知道案子的來龍去脈,講述生動。

我看完手稿放到一邊,明確告訴她:“這個我不給你錄。”

“為啥?”

“過去沒有電視、網路和手機,這類事大家很少聽說,茶餘飯後會談論很長時間。現在這類事整天都在報道,比這更離奇的案子有的是。”

娘半信半疑,收回她寫的寶貝。

過些天,《北京青年報》記者陳徒手到家採訪,他是作家,也是口述史研究專家。採訪間隙,娘說起這事:“我感覺寫得挺好,俺閨女不給錄。”

徒手老師看過手稿跟娘說:“這篇寫得確實挺好,我看不用錄,您老人家還是留起來吧。”

某次,看孃的手稿裡有個詞“也許”,我問:“你知道‘也許’什麼意思嗎?”

“知道,可能、大概唄。”

“那我給你換上‘大概’,以後不要用這個詞了,我上小學四五年級才知道有這麼一個詞。”

娘不服氣:“我都寫兩年了,沒事還看書,咋也算小學二年級學生吧?還不興俺用個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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