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特麼是倒黴他媽給倒黴開門,倒黴到家了!」
「唉,得了,說案子,您多幫忙吧,我算是到家了」。
他擺了擺手,示意身後的刑事科幹事給李學武介紹案情,自己則是掏出香菸遞給李學武點了。
「李團您好」
幹事先是敬了個禮,隨後見
李學武點頭,這便開始彙報道:「張淑琴,女,26歲,東城區交道口供銷社出納員,家住阡兒衚衕……」
「嘶~」
李學武聽到這個工作單位的名稱好特麼熟悉啊,這不是馬主任的單位嘛。
聽見李學武的反應,幹事抬起頭看著他,不知道怎麼了。
李學武微微昂頭示意他道:「沒事,你繼續講」。
「是」
幹事看了同樣在抽菸的兩位領導,繼續彙報道:「今年十月二十九號,張淑琴與一名同事前往東四十條信用社取貨款五千元,於當日失蹤」。
「報案人有三方,一方是張淑琴的丈夫玉蘭芳,一方是張淑琴的工作單位交道口供銷社,一方是東四十條信用社」。
幹事看了一眼賴山川,請示道:「處長,是否彙報一下報案三方?」
「我來說吧」
賴山川使勁抽了一口煙,給李學武講道:「張淑琴的丈夫玉蘭芳報案說妻子失蹤了,這邊所接的案子」。
「供銷社報案說他們的出納攜款失蹤了,是交道口所接的案子」
「信用社報案說他們收到了假的取款憑證,遇到了詐騙,涉案金額高達伍萬元,是東四十條那邊所接的案子」。
他說完三方,懊悔地一拍手背,道:「這不嘛,一個人失蹤牽扯了三個所,最後提級到了咱們分局」。
這麼提級李學武是很理解的,應該是以案件的主要發生場所來定負責偵辦的單位,而不是以失蹤人員的屬地來負責。
從現在張淑琴被發現死在這了,馬後炮的話來說就是他倒黴唄。
如果當時就發現了,這個案子多半是要從這邊開始查起的,人是案件的根本嘛。
「給李團講一下案件的發生經過」
賴山川有些上火地給幹事擺了擺手,示意他繼續講。
十月三十日,供銷社未等到出納員張淑琴上班,更未等到貨款,便催人來家裡找。
但供銷社的人找到家裡,人不在,錢也不在。
張淑琴的愛人玉蘭芳卻說對方徹夜未歸,昨晚還等著妻子回家吃飯的。
他肯定愛人從昨天早上去上班就沒回來過,以為是臨時值班呢」。
在瞭解到妻子攜帶鉅款失蹤,玉蘭芳選擇了當時打電話報案。
案件提級管理過後,分局派人調查了所有沿途線索,以及信用社的取款情況。
在排除其他可能過後,目光又放在了張淑琴愛人的身上。
刑事組審查認為玉蘭芳的行為比較反常,妻子徹夜未歸,家裡有電話卻沒有致電詢問。
且第二天發現妻子失蹤過後第一時間選擇了報案,而不是出門尋找。
按照一般人的邏輯,都有包庇親屬的本能,這種連續性的反常舉動,讓刑事組很是懷疑。
所以從提級審查認定過後,玉蘭芳便被分局這邊羈押審查了。
不要覺得這是小題大做了,這個案子的複雜程度在當時辦案人員的眼裡都是壓力山大的。
先是詐騙案,隨後又是一個攜款潛逃案,且金額巨大,審查嫌疑人都是應該的。
就在他們審訊玉蘭芳,認為可以從他這裡開啟缺口的時候,新的情況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