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那個人本身就有點精神問題吧,正常人應該不會相信的,本來就有病,被電影一刺激,就以為是真的了。”
幾人在這裡議論個不停,以他們這種正常人的思維來考慮,對這種事確實難以理解。
“如果那人摔下來摔死了,那我們不會要負責吧。”鄧朝突然說道。
“跟電影沒關係吧,《午夜兇鈴》不是說也嚇死過不少人嘛?”
“那是真的?不是炒作嗎?”
“我看新聞好像是真的,嚇死了三個人,還嚇出了幾百個精神病。”
“不會吧,我晚上自己一個人也看過,就是睡不著覺而已啊。”
.....
又扯到貞子了...李謙搖搖頭,“不太瞭解米粒堅這邊的法律,不過還是相信紐約警方的能力,沒出事最好。”
雖然從電影的角度而言,那個人真掉下來死了,可能會更轟動一點,對電影有利。
但是最起碼出於一個正常人的角度,李謙都不想看到有什麼意外。
不過李謙說了也不算,只能看警察的了。
一晃十多分鐘過去了,也沒有什麼動靜。
女神像高上百米,從底座乘坐電梯上去可以到達基座頂端也就是女神腳那裡,然後就得自己爬內部的盤旋臺階了。
李謙查了一下,基座到女神像冠冕那25扇鐵窗一共要走377步盤旋臺階。
不過女神冠冕和火炬不是一條路,從脖子那裡轉彎,也沒查到有多少級臺階,因為遊客只能到冠冕那裡,不能上頂端的火炬。
幾百步,十多分鐘也該到了,估計是在裡面商量方案,電視看不到,只能看到底下,或者天上新聞直升機拍下的畫面。
那個白人青年還在衝新聞直升機上的攝影機不斷謾罵,揮舞著雙手,看起來很是激動。
又過了十多分鐘,女神像裡的警察開始行動了,那男的爬上了火炬邊緣,一臉大無畏地叫喊著什麼。
太激動語速太快,而且好像帶著點方言,有沒有字幕,李謙聽不太完全。
不過大概就是那些意思,猜都猜的出來。
一直僵持了快半個小時,最終在新聞直升機上的攝影機吸引他注意力的時候,另一架消防直升機偷偷繞到後面,一位消防員綁著安全繩,從後面一躍而下,把他撲倒在地,下面的警察也衝上來,把人制服了。
電視直播畫面切到地面,記者還在採訪警察,約莫半個小時之後,那人被帶下來了。
不過,即便帶著手銬,兩個人按著,也在奮力掙脫、謾罵。
“你們這些惡魔,上帝會懲罰你們的。”
“你們這是犯罪,我要離開這個虛假的世界,放我出去!”
尤其是看見記者的攝影機,越發地激動了。
“你們這些電視機面前看戲的人,都是惡魔的幫兇,都該下地獄!”
“來!看啊!”
“我就在這!看著我!”
......
李謙用力一拍額頭,真是病的不清啊。
不過,沒死就好。
也給華納的托馬斯打了個電話,其實這也是個好事。
大晚上擅自爬上自由女神像的頂端,這種行為不亞於有人爬上了天安門的旗杆頂端。
社會性的轟動是必然的,上一個只是爬到基座上面,也就是女神像腳的部位抗議什麼事,就被抓起來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