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後就知道了,記住這兩個字!”
......
溫馨的時候總是很短暫的,第二天鄧朝繼續查案,並且從其中一個受害者周邊的關係中,確定了一個嫌疑人。
正是20年後的王千原。
不過沒有證據。
而20年前的張翰宇,在跟蹤下一個受害者的時候,卻被20年前的王千原偷襲,並且搶走了他的工作證。
緊接著再趕到下一個受害者家裡時,已經去晚了,人死了。
但是警察在受害者的家裡,找到了張翰宇的消防員工作證。
他被當成嫌疑人,被警察帶走了。
而過程中,無線電也被摔壞,父子之前聯絡的橋樑,斷了。
當慢鏡頭無線電摔下來的那一刻,現場觀眾無比揪心。
“我去,不要這麼搞啊!”
“說好大團圓結局呢,難不成張翰宇還是要死?”
“無線電被摔壞了,感覺有些心疼。”
“鄧朝又沒有爸爸了,可憐!”
“我特麼是衝著網上說大團圓結局才來的啊,《投名狀》就把我看的難受死了,快過年了別這麼揪心行不行!”
......
在觀眾的擔心中,張翰宇被帶去了警察局,並且向同時也是他的鄰居、好友的警察,說出了真相。
但是,雖然和他關係很好,從小一起長大,多年的朋友兼鄰居。
任何人都不會相信這麼荒謬的故事。
張翰宇被單獨關在審訊室裡,這時候還是警察的王千原進來,三番兩次被張翰宇阻擾,他也一直搞不明白,張翰宇怎麼每次都知道他要下手的目標,而且出現的那麼巧合。
幸好,危險時刻另一個警察進來,把王千原叫了出去。
不過,隔了一會,王千原趁人不注意,再次遛進了審訊室。
就在觀眾感到擔心的時候,王千原剛剛踏進審訊室,發現腳下有一灘水。
那是之前警察留在裡面的杯子裡的水,張翰宇微微一笑,手上不知道什麼時候多了一截電線。
往王千原腳下納坦水裡一丟,人立馬就被電倒了。
緊接著又從他身上摸出一盒煙,點燃後靠近報警器,報警器立馬鈴聲大震,再加上被扯掉的那截電線,造成了一定的混亂,成功逃脫。
觀眾再次鬆了口氣,不過緊接著王千原又趕往張翰宇家裡,一番打鬥之後,警察也來了,張翰宇逃至河邊,在水裡王千原不是不是張翰宇的對手,被痛揍一頓,用利器不斷地刺了幾下。
“哈哈,在水裡和消防員鬥,不是傻嗎!”
“不愧是消防員!”
“事實證明,自己的職業真的能在關鍵時刻救人一命,之前電了殺手一次,這次又把戰場拖到水裡!”
“難道就這麼完了嗎,那個殺手死了沒有?”
“20年後的殺手呢,會不會也死了?”
.......
最終,河裡並沒有打撈到兇手的屍體,不過張翰宇得以洗清冤屈,回家和妻子團聚。
而2007年這邊,和父親斷了聯絡的鄧朝也有些迷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