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慧賢,你曉不曉得,孩子之所以會被稱之為孩子,那就是說,孩子在其年幼的階段,是沒有一個正常的判斷能力的,他們對於事物的正確與否,是沒有一個衡量的標準的,這也就為何會說,想要讓孩子學好很慢,而想要讓孩子學壞很快是一個道理,對,你說得都沒錯,孩子是有趣認知世界的權利,去接觸真相的權利,但是你要知道,俞江今年才是個十來歲出頭的娃而已,這般大的年歲,他能有多麼了不起的自我判斷的能力呢,這一旦遇到了事情,孰好孰壞他能分得清楚嗎?他分不清楚的啊,而我們作為成年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我們就有權利去替孩子們做出選擇,最起碼在孩子們尚且沒有一個完善的判斷思維之前,是要替孩子們做出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