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卡努力的坐直身子。
就算眼前這個男人曾經救過他的命,可心中的驕傲卻不允許他像條死狗一樣躺在床上。
“那是我與生俱來的能力,是在我十五六歲的時候覺醒的,從小時候起我的力氣,就比村裡的同齡人都要大。”
“當然飯量也是同齡人的好幾倍,家裡養不起,就把我賣了出去,一開始也是做苦力,只是勉強維持溫飽。”
“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的力氣也越來越大,然後才擁有了這個能力。”
莫森伸出左手,按在馬卡的腦袋上。
馬卡體內的能量微乎其微,比起阿琉里斯要弱了很多。
“那個阿琉里斯呢,他是怎麼回事?”
莫森問道。
“我們的情況類似,只不過他的血脈更純粹罷了,他應該是某種怪物和人類的混血,所以雙手才會變成那個樣子。”
馬卡回答道。
“我說的是他那個可以透過吞噬其他人的血肉恢復傷勢的能力。”
莫森皺了皺眉,在他看來,阿琉里斯的其他能力不值一提。
“這我就不清楚了。”
“應該是某種異變吧,畢竟人類和怪物的結合,能成功誕生子嗣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就算是半神也有強有弱,並不是每一個都擁有堪比神明的力量。”
“半神?”
“是的,那是天上的眾神和凡間女子所誕生的子嗣,他們有的強大無比,甚至可以比肩神明,而有的卻表現得比普通人還要虛弱。”
“你親眼看過半神嗎,有多強?”
莫森問道。
馬卡搖了搖頭,“我只是聽說。”
莫森又詢問了一些事情,囑咐馬卡好好養傷,然後推門離開了。
雖然馬卡曾經觸怒過他,可莫森卻不打算直接殺掉,他心中有些想法,也許等馬卡傷勢養好之後可以實驗一下。
“真是奇怪的世界。”
神明和人類之間可以誕生子嗣,這種事情在神話傳說中算是比較常見,在以前莫森也沒有懷疑過什麼。
可是現在。
連怪物也可以和人類結合,那便代表著,這個世界中的絕大多數生物,都具備共同的基因起源。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甚至可以被認為同一物種,只不過這些不同物種之間表現出了極大的差異性。
這讓莫森想到了另外一個宇宙之中的先知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