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就覺得人命關天嘛。一著急忘了報警了。”
黎夜望著左凌,眼神無辜極了。
左凌抿了下唇,被氣的不輕。
“如果你出點什麼事,或者你失手殺了這個女人,這個案子的性質就變了。即便你是見義勇為,法律是不管你這些的,哪怕給你減刑,你也是要坐牢的你知道嗎!”
黎夜想辯解什麼,頓了頓,他看了一下左凌的眼神,最後認慫:“知道知道。”
“不過,要是你的話,你會衝上去嗎?”黎夜反問著她。
左凌毫不猶豫:“我會。”
“你這就是雙標了啊。”黎夜沒想到她這麼理直氣壯。
左凌皺眉,手指在桌上敲了敲,語氣嚴肅認真:“我既然穿了這身警服,一天是警察,一輩子就是警察。我和你不一樣,我衝上去,無論結果如何,那是我的職責。”
黎夜:“……”
“你可能忘了,我並不是今天才穿上這身警服的,早在十年前,這身警服就已經穿在我身上了。我學了四年刑偵,一就算當了六年多的偵探,也不能否認我畢業於警校,從踏入警校大門那一刻起,我就是警察。”
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所以她去救人和黎夜去救人,性質完全不同。哪怕她失手殺了兇手,和黎夜失手殺了兇手,性質都是完全不一樣的。
黎夜乖乖的點頭,不和她槓,“好吧好吧,我錯了。”
畢竟他也說不過她。
這件事,其實現在仔細一想,他的確做錯了,人這麼多,他應該提前通知誰一下才對。
“這個案子結了吧,你什麼時候回雲城啊。”黎夜笑著問她。
左凌低頭記著筆錄,懶得搭理他,“還早。”
“晚上還要不要一起吃飯呀。”
“你自己吃吧。”
黎夜撇了撇嘴,伸手拉了拉她藍色襯衣的袖子,小聲道:“我今天也受了驚嚇的,你都不安慰我一下,一直在兇我。”
“……”聞言,左凌拿著筆的手頓了頓,她長舒了一口氣,在末尾簽上自己的名字後,又把檔案轉到他面前:“籤個字。”
“我真的知道錯了……”
左凌冷漠的看著他,手指在檔案上一敲:“簽字。”
“還有,手。”
說著,左凌垂眸掃了一眼他已經握住自己手腕的爪子。
“好吧。”黎夜訕訕的收回手,挺直了腰板,恢復正常。
拿起筆,他還能感覺到筆桿上她留下的餘溫。這筆是左凌自己的,不是警局的,他認識,左凌一般都會隨身攜帶。
她從來都沒有給別人用過這支筆,旁邊有簽字筆她也沒有拿,而是把這支鋼筆遞給他。
見狀,黎夜笑了笑,老老實實的在上面寫著自己的名字。
左凌坐在他對面,看到他笑,也有些莫名其妙。
簽完字,黎夜把檔案還給她,包括那支筆。
左凌沒有再看內容,直接合上檔案放在一邊,把鋼筆放進了口袋裡,望著他,她一本正經的再次開口:“我再重申一遍。”
“以後有事,第一時間報警,或者拍照取證,如果可以,去的時候拉上個同伴也行。見義勇為我們提倡,但是,不要弄巧成拙。同時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救人是好事,但是別傷到自己。”
黎夜雖然覺得左凌有點囉嗦,但是也知道她嚇得不輕,也是在關心自己。
看著連連點頭的黎夜,左凌嘆了口氣,也不知道他聽進去多少。
起身,她拿著檔案往外走,黎夜趕緊跟上。
“你幾點下班呀。”
“你想吃什麼,我定個餐廳?”
“你別這麼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