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死了?”男孩脫口而出,察覺到失言趕緊道歉,“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的意思是……”
李昆擺擺手,沒有追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們說的對,我的確丟了很重要的東西,是我的女兒。可是我再也找不到她了,也許等我死的那天,說不定有再見她的機會。”
他的眼淚在眼眶裡來回打轉。
“這些話,我對麗華沒法說,怕她擔心我。哦,麗華是我現在的太太,對朋友和下屬更不能說。你們這,應該是偵探社吧?我女兒你們是找不到的,但是謝謝你們聽我說這麼多。”
男孩心生憐憫,眼眶跟著泛紅,他安慰李昆道:“您請節哀,姍姍一定也希望您能振作起來。”
李昆苦笑:“儘量吧,打擾你們這麼久,我該回去了。”
“慢著。”
一直默不作聲的妖孽老闆突然開口,“我說過,這單生意,我接了。”
“哈?”男孩掏掏耳朵,懷疑自己聽錯了。
李昆更是一臉震驚。
老闆的黑色瞳孔愈發深邃,隱有流光閃爍,映襯著嫋娜的白煙,美麗又妖異。
“你們,沒聽過輪迴嗎?”
……
時間倒回到三天前。
吳寧,21歲,目前屬於社會閒散人員。因為他大學已畢業,研究生未考上,現在正糾結要繼續復讀還是直接就業。
吳寧的父母遭遇車禍去世,給他留了套兩居的房子和少許存款,為了不坐吃山空,他只能在作出選擇前先打打零工做做兼職,維持生計。
在家附近跑了好幾天,四處碰壁。
小點的店不願收留這種隨時會撂挑子的臨時工,大點的店競爭實在激烈。他既沒經驗,又天生心直口快不招人待見,沒半點競爭力。
直到無意中撞到一串風鈴——銅錢風鈴。
吳寧覺得新鮮,風鈴很常見,但用銅錢做的風鈴,還是頭一回見到。
他鬼使神差地走到跟前,伸手捏住一枚銅錢把玩,光滑、油潤,握在手裡忍不住想盤。
沒盤幾下,店門開啟,面前出現一個赤裸上身哈欠連連的美人。
這是吳寧跟老闆第一次見面。
反應過來的吳寧趕緊道歉,解釋自己只是想找份工作,不是要偷東西。然後,他就被錄取了,目前尚在試用期。
這家店叫“物歸源主”,起初吳寧還以為做招牌的人刻錯了字,主要業務是幫人尋找失物。
吳寧從小就喜歡看推理小說和刑偵片,高考的一二三四……志願全是警校,可惜全都沒考上,最後被調劑到無比冷門的漢語言文學專業混了四年。
尋找失物這種事,應該也需要推理吧?對於這份工作,他無疑是心動的。
貌美近妖的老闆給了他兩個要求,一是工作期間必須住在店裡,因為店鋪24小時營業。
二是……二是看他表現決定是否留用,可怎麼表現卻沒說。
鑑於此,吳寧自然是卯足了勁求表現,好保住這隻心動的飯碗。
可他上了整整三天班,一個上門的客人都沒有,讓他十分忐忑。效益這麼差,該不會剛入職就被裁員吧?
這就能解釋為什麼對李昆如此熱情,那可是他的衣食父母啊。
至於妖孽老闆,吳寧詢問過該如何稱呼,老闆卻反過來問他的名字。
得知他叫吳寧,老闆很隨意地說,那就叫他吳久。
吳寧忍不住猜想,如果自己叫張寧,老闆會不會就叫張久了?
以此類推,權當老闆的名字就是久吧。
悠久的久,不是第九的九。
這就是吳寧知道的關於這家店的全部。所以,聽到吳久的話,他的反應跟李昆是一樣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