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王重還小,但是這大鳥也只不過七歲小孩,王重小跑之下,大鳥肥胖的身子倒是也追不上。
“大晚上的這麼吵,幹什麼?”大牙從茅屋裡走了出來,怒瞪吼道。
“大牙叔,你的荒奴偷我東西。”大鳥跑過去喊道。
“大鳥,哪個人偷東西了。”大牙冷聲說道。
“是他。”大鳥指著王重,“他身上穿的是我的羊皮,他還不承認。”
“阿巴阿巴。”啞女連忙說話,不停地比劃來比劃去,想要解釋。
只是大牙哪有耐心解釋,冷哼道:“木頭,你說這東西是怎麼來的。”
“我自己撿的。”王重說道。
“什麼撿的,分明就是我的。”大鳥冷冷道。
“大鳥,你想怎麼辦?”
大牙陰沉著臉道,按理來說,一個侍從,他也沒必要搭理的,可是這大鳥不一樣。
大鳥的娘雖是侍從,但是他阿大可是貨真價實的勇士,所以他才耐著性子和大鳥說話。
“大牙叔,我知道他們是你的荒奴,我賣你面子,不計較,不過我阿大的水沒有了,明天我要這啞巴幫我去取水。”大鳥說道。
所有人都知道,叢林裡面雖然有一條小河,但是河在叢林深處,運氣一個不好,就會遇到野獸,所以取水也要冒著一定危險。
“可以。”大牙想都沒想就答應了,朝啞女道:“明天你去取水,取不回來,打斷你的腿。”
大鳥得意洋洋的離開,啞女被幾個荒奴帶進了屋。
“傻孩子,這羊皮你真是撿的?”奶孃問道。
啞女點點頭,眼淚刷刷的掉了下來。
“這大鳥是借題發揮,就算不用羊皮這事,他也會想到其他方法找麻煩,目的就是不讓他的荒奴去取水,畢竟去取水很有可能會死人的,這種事恐怕不是他一個小孩子能會的,一定是有人教他。”王重平靜說道。
所有人驚訝的看著王重,他們想不通,一個2歲小孩,居然懂這麼多,還說的挺有道理。
沒等這些人說話,王重又問:“那大鳥一個侍從,為什麼大牙照顧他?”
奶孃解釋道:“大鳥的阿大是勇士,大鳥自小就長得強壯,他阿大最喜歡他,等大鳥十四歲的時候,他阿大就準備讓大鳥參加勇士考核,正因為這樣,大牙願意給大鳥一些面子,畢竟大鳥現在已經七歲了,過些年一旦成為勇士,地位和大牙一樣。”
這時候啞女拉著奶孃的手,哭著比劃著,王重猜出她大概的意思,叢林裡取水,她好害怕。
“哎,我也沒辦法啊,頂多,我待會和大牙去說說吧。”奶孃嘆息道。
“奶孃,那叢林裡取水有些野獸。”王重奶聲奶氣道。
“有四個腳走路,長得很多大牙齒的老虎,還有狼,不過這些運氣好的話,不容易遇到,最怕的是,我們這去那河邊的路上,有大蜂。”
聽著這些話,啞女和其她幾個年紀輕的荒奴小臉煞白。
不過王重異常平靜,問道:“有大蜂,那我們繞開走可以麼?”
“繞開的話,很容易遇到大老虎,咱們首領曾經就帶著人去取水,後來大老虎帶著三個小老虎,咬死了咱們四個勇士,那之後首領就不敢繞開走了。”
王重微微點頭,這樣看來,明天取水,首要解決的就是大蜂了。
邊上一個荒奴說道:“我記得上次,首領讓荒奴們去取水,最後都被大蜂蟄死了。”
啞女臉色又是一白,拉著奶孃的手,一邊搖頭一邊道:“阿巴,阿巴……”
“哎,我去說。”
“不用了。”王重叫住了要出去的奶孃,說道:“大牙本來就因為沒什麼食物,嫌棄我們了,你再去說,他不會給你好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