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風道:“沒什麼,舉手之勞而已。”
青繁問:“爺有沒有說,我們贖回賣身契要多少銀子?”
疾風搖頭道:“沒說。”
青茂對青繁道:“你還是想要贖身嗎?別走了!也別在這百味樓。回去和我們在一起,爺和夫人不會虧待我們的!”
青繁搖頭。
剛才青茂就勸過她。青茂今天來,有個目的就是想勸青繁不要贖身,叫她回去。
青茂從隻言片語中,聽說夫人想要做飲食。青繁擅長做這個,她回去正好是個幫手。現在西山別墅人手不夠,月娘和心奴都被夫人叫來學做飲食。青繁那麼聰明,夫人說她做飲食很有天賦,會舉一反三,能夠自創。青茂覺得,青繁一定會被夫人重用的。
當然,青茂沒跟青繁說這些,只是勸她不要贖身。夫人將來要做什麼,夫人還沒有說,她們也不要妄加揣測。
青繁說道:“王妃曾經說過,人要自立自強,靠自己而活,不要總是想著依附他人。我謹記王妃教誨,如今正好有機會可以贖身,我想要自己自立自強。”
青茂望著她,說的沒錯,她也謹記王妃說過的,人要自立自強、靠自己而活,但為什麼非要贖身離開呢?放在別的府裡,賣身為奴或許真的境況堪憂,但是在爺和夫人這裡,對於做下人來說,再沒有比這更寬鬆的了。
青繁道:“你也別再勸我了,你們打算什麼時候回去?”
青茂道:“我們出來辦事,辦完事就回去。”
青繁道:“你們走的時候,能不能帶我一起去?我想贖回我的賣身契。”
青茂望了眼疾風,疾風點頭。
青茂道:“好,反正馬車就停在這裡,我們走的時候,喊上你一起走。”
“好。”
兩人說定,青茂和疾風去南城辦爺交代的事情了。
青茂真是得葉筱妍真傳,她和疾風兩人一唱一和,加上牙行老闆想要將那所雅欄宅院儘快出手,最後居然以七萬五千兩的價錢買下了。
牙行老闆也不敢太貪心了!他聽說城南下半段近日有很多人起疹子,還有人說,這病可能會傳染。如果真的會傳染,估計近期沒人敢在城南買房子,特別是這雅欄宅院。這麼大一所宅院,一般是買去做生意的,要是城南真的爆發傳染病,誰會在這種時候來這裡做生意,這宅院恐怕要在手裡陷很久。
另外疾風和青茂又看了兩處房子,一處在三道街,離雅欄宅院不遠。另一處在二道街,房屋雖然小了點,是個三合院,不過房屋看起來還很新的樣子,院子還算整潔。
疾風知道主子喜歡清靜,這裡遠離瓦舍勾欄那種汙七八糟的地方,如果讓主子選,主子應該會選這兒。昨晚南宮幽也交代過他,清靜、不被人打攪,至於買哪裡他自己看著辦就行,反正也只是臨時住一住。
疾風覺得,這裡就很符合主子的要求,討價還價,最後花了五千八百兩買了下來。
青茂、疾風兩人辦事很是乾脆利落,事情辦完,也是吃午飯的時候了。
疾風說道:“要不,我倆去百味樓吃午飯?”
青茂搖頭:“百味樓現在已經不是夫人的了,我們去吃飯也是要給錢的。就我倆,哪裡吃得起百味樓,還等回去再吃吧。”
疾風現在囊中羞澀,剛才提議去百味樓,是因為他兜裡還有主子給的剩餘的錢。暫時先拿來花花,回去找清風借了補上。他也不是真的沒錢,這麼多年他還是攢了幾千兩的,容嬤嬤幫他保管著。他和清風都早已不是賣身的奴僕,他倆娶妻可以自己做主,那錢是他留著娶媳婦的。
疾風與南宮幽同齡,今年二十一歲。清風比他大一歲,今年二十二。他倆曾經聊過,什麼時候娶個媳婦。清風說,至少得等主子成親以後。主子雖然十七歲就訂了親,但是拖了四年才成親。一般人家定親後一兩年就成親了,可是他們去北域兩年,回來後主子又重傷殘廢,臥病在床。疾風、清風這幾年來,哪有空找媳婦。王府裡的丫鬟,與他倆年紀各方面都合適的,也就綠枝和墨畫。而綠枝曾經是容嬤嬤有意安排在主子房裡的,雖然沒有明說,但也就是給主子準備的通房丫鬟。所以清風和疾風從來沒想過綠枝,雖然他們三人算是走得比較近的。至於墨畫,自從跟了表小姐之後,人也變得有些矯情,不是理想的媳婦。
當然,此時疾風對青茂並沒有娶媳婦的想法,只是覺得這個小丫頭太要強了,傷了、痛了、餓了也不說。他以前似乎忽略了,青茂年紀還那麼小,今年才十四歲。綠枝十四歲的時候,還經常被容嬤嬤訓哭呢。
疾風說道:“那,我倆現在去百味樓,正是酒樓裡生意忙的時候,青繁恐怕也走不了。要不我倆還是先去哪裡吃點東西,晚一點再去百味樓。”
青茂道:“那就在城南隨便找家吃點吧。”
城南的小飯館還是不少的,他們隨便找了一家。看著飯館裡提供的菜品,他們的嘴都被夫人養刁了,於是隨便點了兩道菜,兩碗米飯,果腹而已。更主要是為了混時間,要不然他倆現在去百味樓找青繁,她抽不開身,他們也得等著。
小飯館裡隨便吃點,也就二百文錢,青茂去付賬,疾風當然不肯了,也搶著付賬。可是,疾風手裡只有銀票,最小面額也一百兩,飯館老闆找不開,最後還是收了青茂的二百文錢。
疾風有些不好意思,說道:“這頓飯算我請!等回去我把錢給你。”
青茂擺擺手道:“不用不用,這麼點錢而已。我好歹一個月也有十兩月銀,難道還請不起頓飯嗎!”
昨天青茂見疾風扔出去二百兩,她也大吃一驚。他是哪根筋搭錯了?有錢也不是這麼花的!
兩人走出飯館,一個破衣爛衫的小女孩捧著只破碗湊上前來。
“少爺、小姐,可憐可憐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