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還在繼續,突然喝的有點迷糊的艾伯特走上了舞臺,順便也把葉軒給拉了上去。
葉軒:“???”
事情突然變得有意思起來?
這兩天葉軒覺得睡眠質量特別好,原因也很簡單,艾伯特太能喝了,第一天來到美國就和艾伯特從下午三點鐘喝到了凌晨,第二天葉軒也是暈暈乎乎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
“葉兄,你...牛逼啊!”史凱文看了眼飛機上剛甦醒過來的葉軒莫名其妙的豎起了大拇指。
“我怎麼了?”
葉軒喝了杯白開水。
“葉兄,你該不會把昨天晚上的事情給忘完了吧?”史凱文把手機錄製好的影片點選播放。
“搖起來!”
影片中的葉軒搶走了弗蘭特手中的吉他整個人不停搖頭。
沒有劇本,沒有提前說好,可以很清楚看出來弗蘭特整個人都懵逼了!
這是我開演唱會還是你在開演唱會?
臥槽!
看到這裡的時候葉軒就意識到事情的不尋常,接下來自己幹了什麼?
“你好朋友,你要唱歌嗎?”弗蘭特很快反應過來把話筒放在了葉軒面前。
“那就讓我們一起跳起來!”
“不!我要唱歌!”
視屏中的葉軒打了個響指,隨後不堪入目的畫面接踵而來。
《THEFOX》
葉軒自然是知道自己唱的這首歌叫什麼名字,翻譯過來也就是狐狸叫。
而隨著葉軒唱出來這首經典《THEFOX》後。現場十萬名觀眾沒有噓聲反而歡呼聲更高,一波接著一波浪潮!
“哇咔咔咔咔——”
“沒想到葉兄還會唱英文歌曲,你不知道,現場的弗蘭特聽到你唱歌人都傻掉了,沒過幾秒鐘現場,嘖嘖嘖,嗨,比夜店還要嗨皮!還有,葉兄,你登上了美國的熱搜,我估計現在國內也有很多人在討論你。”史凱文把手機放在了口袋裡。
葉軒:“......”
事情鬧大了??
擦!
我不就是和艾伯特喝了點酒嗎,怎麼還去別人演唱會砸場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