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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1 / 2)

看過王月楠的審訊記錄後,廖飛終於瞭解張揚等人被殺的原因。

這竟是一場遲到了近十年的復仇。

王月楠已經承認了全部罪行,但梁涵卻始終保持否認的態度。

梁涵只承認了她和梁天愛的“姐妹”關係,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交代。

雖然所有證據都指向梁涵,但得不到她的口供,依然是件棘手的事。

在零口供的條件下破案,必須具備堅不可摧的鐵證。

可現在警方擁有的證據,卻不足以證明梁涵殺了人。

案情的最後偵破環節陷入僵局,不過那是馬東和津州市警方要考慮的事情了。

在二十五日,也就是除夕當天早晨,暫時排除嫌疑的廖飛和鹿淇被警方送回了梧桐鎮。

終於能如願回家過年,但這兩個人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年末的大規模降雪已經結束,氣溫驟降了不少。

當除夕夜的焰火升上空中,廖飛靜靜地望著。

這個闔家團圓的時間,有多少人再也無法回到溫暖的家?

當熱氣騰騰的餃子端上飯桌,鹿淇默默地吃著。

這個本該開懷的節日,又有多少人再也感受不到人間的溫度。

錯綜複雜的罪惡中很難說清對錯,或者說也沒有對錯,有的只是傷害與懲罰。

罪往往在宏觀而龐大的因果中運轉,但絕不是沒有來由。它像一場永無休止的流行性感冒,在寒冷的冬日散佈痛苦與哀愁。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案發一週後。

廖飛聯絡馬東後得知,警方對梁涵的調查依舊毫無進展。

馬東稱其他死者的家屬都已經聯絡上了,但司機李響的屍體還無人認領。市局忙得不可開交,馬東想讓廖飛和鹿淇幫忙在梧桐鎮找一下李響的家人,好讓他們聯絡警方。

廖飛記得李響曾說過,他在梧桐鎮只有一個久病在床的母親。

按常理,兒子“失蹤”了好幾天,母親應該已經報警或者急著四處尋找才對。

“難道是李響的母親出了什麼事?”廖飛想著,心頭有一種莫名的不祥感。

司機李響的遇害無疑是無辜的,如今這個可憐人連屍體都沒有親人認領,讓廖飛感覺十分悲涼。

趕緊聯絡上鹿淇,兩個人先去了客運公司。

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說,確實有李響這麼一個人在跑運輸,但他的家庭情況公司也不是很清楚。

而且李響總是獨來獨往,在公司中沒有朋友。

客運公司只給出一份李響的資訊登記表,居住地址上面寫著:梧桐鎮,香槐路58號,尚業社群A座17棟4單元402號。

到了這個地址後,廖飛發現房子裡住的是年輕的夫妻,他們是租住在這裡的房客。

年輕夫妻稱,他們是不久前搬到這裡的,據瞭解這個房子一直都在出租。

可能是李響之前租住過這個地方吧,廖飛想。

看來重病的母親醫藥費開銷很大,所以李響並沒有一處屬於自己的房產。

沒辦法,他們倆只好在梧桐鎮展開了走訪式地尋找。

好在梧桐鎮並不大,街坊鄰居的相識度也很高。

可廖飛和鹿淇走訪了好久,還是沒有得到任何資訊。

在節日氣氛濃重的小巷子裡,兩人並排走著。

鹿淇忽然問:“警方為什麼不從人口檔案庫裡直接查李響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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