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乾望了眼河面,原來郭瑜所說的姑娘不是眼前這個暴躁大姐,而是已經跳河自盡的姑娘。
陳因怔怔道:“那還不……救人哪!”
洛乾再度扶額,“這都什麼時候的事了,還是喊人撈屍吧。”
撈屍是個講究事情,沒頭沒腦就跳進河裡打撈是犯大忌諱的。所以他們誰也沒有動,死是別人在尋,與他們無關。
跳過一次河的女人看到過河底的情形,她對洛乾肯定地點點頭,證明之前跳河的姑娘沒有生還的可能。
“那還不……趕緊溜啊?”
“啥?”
陳因愣住,沒聽懂洛乾說的話。
“老大,就是這邊!”
一陣雜亂的腳步聲靠近,洛乾朝柳樹邊挪去——兩個戴官帽的男人一左一右湊上來將他夾在裡面,他無奈地輕嘆一聲。
“有人報案說這邊有女子輕生,你們三個是證人,請隨我們走一趟吧。”為首的官爺面無表情地宣告道。
陳因糾結道:“可是,人還在水裡啊!能不能……”
“這個就不歸我們管了。”
帶走他們的是元劍道常設在洞溪城的護安所,上能破奇案、擒惡賊,下能上房救貓、協調鄰里關係。
洞溪城大大小小的事情麻煩到他們處理,報案人、目擊證人、嫌疑人,等等都要在護安所待上至少十二個時辰。
此次溺水事件初步判定為自盡,他們三個目擊證人就被安置到一個空空如也的房間裡——不僅是乾淨的一塵不染,還乾乾淨淨的什麼東西也沒有。
護安所將他們放在最後審問,暫時先派遣了一個差役過來看守他們。
恰好是在晚飯時間,差役帶了一些饅頭過來,他們才得以蹭到一頓吃食。
大門敞開著,看似是隨便他們進出。
細心的陳因注意到女子環抱雙臂,凍的直哆嗦,就跑出去對差役說:“大哥,那位姑娘本是跳水救人哩!”
在被押過來的路上,陳因就說了無數遍這種話。
差役皺皺眉頭,“我們也沒把你們關在牢房啊,只是要你們錄筆口供。”
“那河裡的女屍……”
“聯絡了船伕。”
陳因鬆了口氣,攥著半溼的衣角緊張兮兮地問道:“那能不能幫那位姑娘帶身乾淨衣物?她也算是見義勇為啦。”
差役白了他一眼,“你當我們這裡是旅館啊?而且,你們是什麼關係?”
“我們……”
差役又道:“看你們之前在河邊拉拉扯扯,莫不是小兩口吵架?”
“滿嘴胡話!”縮在牆角的女子蹭地立起,怒氣衝衝地吼道,“這個小白臉就是個愛佔便宜的臭流氓,要不是他拉著我,我早就下河把人給救起來了。”
差役托腮道:“這麼說,有謀殺的可能性?”
“謀殺什麼?”默不作聲的洛乾突然問道。
“他拉著她,”差役指了指陳因又指了指勁裝女子,“不讓她救人,不就是想你的謀殺成功麼?好了,不用說了,看樣子要把你列為重點嫌疑人。”
差役掏出紙筆放到桌面上唰唰寫了起來,殊不知此時被按下判決的陳因一臉憂傷、欲辯無言,都快急哭了。
“我怎麼會害人呢,我今天都還沒回煉丹坊交差……”
相比起無處安放手腳的陳因,洛乾淡定地坐在地上,旁若無人地練清風訣已有一定的時間了。
“洛乾,你說句話呀!”
洛乾聽的頭疼,敷衍道:“他絕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