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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收購案 (1 / 2)

&nbsp 關於新民大酒店轉讓的事,問蘭不是沒考慮過,她分析過利弊,有利的方面,自己對酒店這行業瞭解,經營起來熟門熟路,新民大酒店總的債務不多,即使加上租金,資金也在能承受的範圍內。不利的方面是客源,公款消費幾乎沒有了,光靠民間消費難以支撐起酒店。

家風把要求擴大規模的報告送到問蘭辦公室,問蘭說這事先不急,情況有變化了。

“你是不是有其他的想法了?”家風問。

“你等下,我把英子也叫過來。”問蘭撥通了英子的電話,叫她到辦公室來一下。

問蘭對家風和英子說:“新民大酒店的李成來找過我兩次,主要是想讓我接手酒店,我目前還沒答應,想請你們倆談談看法。”接著問蘭把酒店的基本情況做了介紹。

兩個人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麼。

問蘭的手機響了,一看,好傢伙,是新豐區區長打來的,她接起了電話,區長叫她馬上去他辦公室一趟,有個會議請她參加。

“我出去一下,你們倆上午考慮考慮,儘可能考慮得面一點。你們可以討論,放開思路想,但不必統一意見,下午我們再碰頭。”問蘭說完就出去了。

英子對酒店的事不很清楚,只聽問蘭剛才的簡單介紹,頭腦中形不成概念,無法說出想法,她問家風是否知道這酒店。

家風說:“豈止是知道,酒店試營業的第一餐我去吃的。”

“有這樣的事?那你是李成的好朋友?”英子問。

“不是。”

“那怎麼會……”英子不理解了。

“問蘭沒跟你說過?”

“這跟問蘭也有關係?”

“可以說沒有問蘭,我吃不了這一餐。”家風說。

“啊,還有這樣的奇事?”

家風說:“那時問蘭剛到南新市不久,第一天去新民大酒店報到,路上撿到50萬元錢,她在原地等失主,等了一會不見有人來認領,怕上班遲了,就把這錢交給警察,結果上班還是遲了。”

“做了這樣的好事,上班遲了只要不影響工作有什麼關係。即使影響了工作,解釋一下也沒事的。”英子說。

“工作是沒影響,無非就是報到遲了一會,但是這個李成還是扣了她的錢。”

“啊,太過分了吧,這個李成怎麼這麼不講道理。既然如此,他無情我無義,他來求我們接手酒店,我們不用理他。”

“過分?更過分的還在後頭呢。聽我慢慢的跟你說。這錢是我們家丟的,我透過民警提供的資訊找到剛到酒店上班的問蘭,給她送去錦旗表示感謝,我爸給她送紅包,問蘭拒絕了。因為當時電視臺的記者也在,讓李成還蹭了回電視呢,他們酒店剛好試營業,加上時間也太遲了,他就留我們在那邊吃飯。我和問蘭是那個時候認識的。”

“我們問蘭妹妹還有這樣的光榮事蹟。”英

子笑著說。

家風說,“我們的問蘭光榮事蹟多著呢。這李成更為過分的是,問蘭的爸爸因為救人被冤,問蘭去處理這件事時耽誤了一會工作,竟然要開除她!你說氣人不氣人!”

“那真的是更過分了。”英子聽著都生氣,“這個人人品這麼差,我們問蘭還這樣接待他。看來你對酒店的情況十分了解,那你先說說看法。”

“十分了解的應該是問蘭,我只是瞭解表面的,比方說位置、面積、租期等,具體情況我也不瞭解的。我的第一感覺是不去這個渾水,具體理由慢慢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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