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帥和德川家康達成共識後,便共同擬定了和約條文,然後各自報送給國內。
當和約條文內容傳到京師後,引起了朝廷上下的一片歡欣鼓舞。
主要是驚喜來的非常突然,君臣都沒想到,這樣大規模出兵還能掙錢,而且掙得不少。
按照和約規定,今年首期賠償這六十萬兩白銀,差不多就能覆蓋明面成本了。
而後每年流入的四十萬兩白銀基本就是純賺的,當今朝廷太倉庫白銀年收入大概是四百萬兩,每年四十萬兩相當於增收十分之一了。
這對連年虧空的國庫來說,堪稱是大補。
萬曆十八年西海甘肅用兵,萬曆十九年寧夏用兵,萬曆二十年又出兵朝鮮,萬曆二十一年繼續在朝鮮打,軍費開支始終居高不下。
林大帥四年來十二戰十二捷的赫赫武功,背後則是數以百萬計的成本。
因為國庫入不敷出而焦頭爛額的戶部尚書于慎行看到這個賠償條文,居然產生了喊林泰來“義父”的衝動。
要知道,雖然現在才五月份,太倉銀庫中就只有現銀五十多萬兩了,而老庫存銀也僅剩一百五十萬兩。
萬曆皇帝也很高興,一是戰事結束,還能有回頭錢,不用自己心痛的從內庫掏錢了。
二是甲山郡的臨江大銅礦那邊已經有了兩萬五千俘虜當礦工,據初步測算一年可以交納五十萬斤銅。
如果鑄造成銅錢,大約可以鑄造七千萬文,價值摺合白銀十萬兩。
這不算少了,像那御馬監圈佔了數十萬畝所謂草場,每年經營收入也不過幾萬兩子粒銀。
派礦監去各地開礦,往往折騰一年也沒幾千兩銀子。
況且這銅礦還只是初步開發,等礦工數目更多後,產量還可以繼續增加。
所以大明朝廷這邊喜聞樂見,對和約條文批准的很快。
但是倭國那邊明明距離釜山更近,但回饋則慢了很多。
林天帥對此表示理解,畢竟面對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完成心理建設也需要過程。
反正他也不著急,時間在大明天兵這邊,完全耗得起。
到了六月份的時候,倭國太閣豐臣秀吉的反饋終於傳達到釜山,准許了先前談成的和約條文。
被徵朝大敗局搞得有點內外交困的豐臣秀吉,面對和約條文也沒得選。
他必須要把被圍困的剩餘七萬五千兵將,以及被俘的那一堆親信解救回來。
有石見銀山在,分期賠付三百萬兩白銀還在承受範圍內。
而且西九州地方也不是豐臣勢力的核心區域,分封出去沒有那麼心疼。
時間耗到六月中旬的時候,大明天帥林泰來和倭軍總大將德川家康在釜山城外正式訂約,並且互相交換國書,史稱《大明倭國釜山條約》。
條約涉及的方面看似很簡單,無非就是兩國誓約修好、賠償數目以及方式、九州問題、被俘將領問題等等。
但具體落實起來,卻又比較複雜了,很多細節都要梳理。
當第一批二十萬兩白銀從倭國送到經略幕府行轅後,林天帥便對左右感慨道:“戰爭終於要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