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股的核心其實很簡單,就是同股不同權,將股票分為A股和B股兩個層次,即投票權和分紅權的分離。
對外部投資者髮型的A股只有1股1票投票權,而管理層持有的B股每股有N票投票權,N通常取10,也可以是20,使得創始人團隊有10倍甚至20倍於其持股比例的投票權,從而牢牢控制著對公司的話語權。
這也意味著將來IPO也只能赴美上市了,國內不承認AB股制,而且在A股上市要求太高,條條款款太多,就算可以羅晟也不會這麼選。
羅晟來到2003年這個世界時間節點,某種程度上來說現在是一無所有的狀態,白手起家要創業成功前期需要引進風險投資。
在AB股制度的這個框架之下,羅晟給B類股的投票表決權取20,如此一來即便不包括創業管理團隊,僅僅以羅晟個人持股比例,只要把持有B類股權的比例不低於10%這條線,就能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
羅晟對於持股比例的最低安全警戒線就在10%,也即是說即便股權被稀釋到了哪怕只有10%,也能擁有68%的以上的投票表決權,股東大會重大事項決議要超過三分之二的表決才能透過,羅晟就算持有10%的股權但實際上也超過了三分之二的表決權。
不過,羅晟只要不犯渾,合理的進行融資是不可能被稀釋得這麼誇張。
股權結構的設計往往決定了一家公司未來的命運,所以羅晟在這個問題上絕對不會過家家。
喬布斯被逐出蘋果,就是沒有足夠的投票權,因為蘋果公司一直沒有AB股的雙重股權制度。
這種股權結構的好處可以保證管理層或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保證管理層決策不會受到股東的干擾、可以防範惡意收購。
片刻之後,羅晟又接著道:“在此基礎上我要擁有公司的一票否決權。這樣的頂層設計,可以確保公司的控制權始終掌握在我們聯合創始人團隊手裡,而隨著經營擴大將來也會引入新的合夥人,那麼在我們的創業團隊中可以一起共同行使表決權,如果出現意見不一致的時候,需要有一個最終拍板的人,那就是我,就是一票否決權。”
一票否決,就是股東大會上的任何決議事項都能一票否決,不被透過。
許勇吐槽了一句:“要不要搞的這麼嚴肅正式?”
“玩真實,就得認真嚴謹,這樣的分配你有沒有意見?”羅晟如是說道。
值得一提的是,羅晟的家境比許勇好得多了,是高等收入家庭,父親是一名中學音樂教師,而母親則是頂級職業律師,是多家大型跨國公司的資深級涉外法務顧問。
許勇表示沒有意見。
大致這麼被確定了下來。
下午,羅晟和許勇兩人整理了一份材料便再次翹課,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情了。
天賦這個東西有時候很氣人,就算天天翹課,成績就是比那些苦讀的人優秀,大概這也是沒人跟他一塊兒玩的原因之一。
翹課自然是去註冊公司,因為需要兩個人以上,而流程也很快,不過登出公司稍微麻煩了點。
公司的全名就叫“申城藍星科技科學技術有限公司”簡稱“藍星科技”,按理說是註冊股份有限公司,但實際上是“一人有限公司”,由羅晟一人獨資100%控股,因為註冊股份有限公司得需要更多人手,還必須設立董事會、監事會,現在就他們倆,肯定行不通。
將來融資了再做股份制改革就是了,然後股權架構會變成AB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