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也不說了良心作者,原先是看盜版的,完結了!打賞一個盟主贖罪!”
“老闆大氣,能力有限,打賞一個堂主吧!”
“其實我覺得完全可以寫下去啊,男主最後不是破碎虛空了嗎?後面的故事應該會更精彩才對吧?”
“為什麼我感覺這是一篇虐文呢?小狐狸就這樣拋下了?布偶貓妹妹也沒帶走?”
不管是什麼樣的文學作品都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關於“妖獸都市”的爭論也一直在持續發酵。
哪怕是完結之後半個月,這本書依舊在起源暢銷榜前十的位置巋然不動,其餘各大渠道的銷量排行榜“妖獸”也一直高高在上。
.............
不過讓李沐有些無奈的是,之前兩首歌幾個月就有六百多萬的版權收益,而“妖獸都市”這樣火爆全網的網文作品,帶來的收益竟然只有兩首歌的一半不到。
這也更加堅定了,李沐走IP路線的決定。
李沐先是跟玄幻分類的責編溝通發書的時間。
玄幻分類的責編青果熱情的接待了他,並且保證一切按照“大神約”的待遇上推薦。
事實上,青果有一種被天上掉餡餅砸暈的既視感,雖然木子作家攔裡顯示的還是五級作者,可遍數整個起源,估計也只有那幾位老牌白金大神能跟他掰掰手腕了。
要不是總編跟自己溝透過,青果還真有點不敢相信,“木子”居然轉到他負責了。
這意味著什麼?他至少整整一年都不需要為業績擔憂了,獎金、福利,嗯,真香!
同事們收到這個風聲的時候,臉上那個羨慕嫉妒就不必多說了。
“這本書可能在銷量上沒有妖獸那麼火爆。”李沐決定還是事先給責編打個預防針。
青果心裡突然咯噔一下,網文之所以受眾廣,是因為它能在閒暇之餘給人帶來快樂,書中的主角在幫助讀者完成他們一輩子都做不到的事情,這也就是俗稱的代入感。
作者凝聚神格之後放飛自我,非要寫一些“有深度”的作品,最後黯然隕落的也不在少數。
難道“木子”也膨脹了?
“我可以看看稿子嗎?”青果決定還是先一窺究竟再說。
然後他就收到了一個WPS文件。
“將夜?”
“什麼意思?將軍的夜晚?還是即將到來的夜晚?”
沒錯!李沐第一部IP向的小說選擇的就是“將夜”,首先“將夜”在無線端的表現也相當出色,之前的書友不會有太大的閱讀障礙。
其次“將夜”當中糅合了許多傳統文化在裡面,跟“妖獸都市”之中提倡的洪荒、仙俠文化同出一脈。
當然“將夜”作為一部長達三百多萬字的長篇小說,李沐不可能一字一句的複製下來。
他能夠整理出來大部分設定,例如:修行體系分為三大類,劍師、念師、符師,以及十二境界初識,感知,不惑,洞玄,知命、天啟,無量,清靜,涅盤,羽化,超凡,無矩(大道無為)
以及始終貫穿劇情的“永夜”、“冥王之子”,至於其他的小劇情,就很方便他夾雜私貨了!
李沐的野心絕不止是當一個普通的文抄公而已,他要借用一部部作品來完善,整個華夏的仙俠體系,說句裝逼的話——他要創造一個以假亂真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