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並不在意喬西或者其他什麼人報警,先不說喬西肯定會提是一個聯邦探員搶了車,讓出警的警員投鼠忌器,即便來的警員跟莫西是一夥的,故作不知依舊派人攔截也無所謂。
瀚默森的地盤是比爾的地盤,沒有相應的手續,誰都沒權力跨區辦案。
除非莫西的“合作伙伴”不在乎引起其他分局甚至總局的注意把事情搞大。
所以最後頂多是莫西派手下來追,這種千里送人頭的好事李斯特歡迎還來不及呢。
李斯特這次去的是一家彎彎酒吧,別誤會他絕對是直的,除了西裝短髮的伊莎貝拉·斯旺沒人能把他掰彎。
根據凱文死前交代,他們追殺的那個女人是個代孕媽媽,孩子的父親加州議員拉特里齊,最近在忙著競選州長,因為主張槍支管制而遭到瀚默森的仇視。
拉特里齊生了病需要移植骨髓,但對他這種人來說身體健康資料屬於絕密,而骨髓也不是說有就有的,很難找到與受捐者一致的骨髓,但如果捐獻者與受捐者有相同的DNA那麼骨髓一致的可能性無疑會大很多。
李斯特直接將搶來的悍馬開到這家簡單掛了個“HOTEL”招牌的酒吧,這是個重金屬音樂俱樂部,裡面的人大多很朋克。
站在門外都能感受到一種名叫“躁動”的力量,李斯特這種聽力好的不得不事先加個耳塞子再進去,他怕自己在裡面呆久了出來會出現幻聽之類的症狀。
一個身高體長,面部面板鬆弛而蒼白,明明是男性卻戴著耳環,穿的衣服裹起來的浴巾,總之第一眼感覺這是個GAY的男人,主動找李斯特交談。
沒有任何歧視性的言辭和行為,他找李斯特的目的就是聊天,順便看看這個新成員對搖滾的認知,換句話說就是想看看是不是同道中人。
李斯特可沒時間跟他聊音樂,事實上不管是穿越前還是現在,他聽過的歌就那麼幾十首,會唱的更是寥寥幾首,根本不在乎什麼民謠什麼搖滾,感覺那首好聽就聽哪個。
讓他談音樂,那還是動拳頭吧。
雙手被李斯特控制住,酒吧老闆只是個普通人,手臂關節的那點疼痛足以撬開他的嘴,李斯特問什麼他就答什麼。
別以為他這是不講義氣,這傢伙頂多算是房東,有人租下了二樓,他只是收了點租金,憑什麼要冒風險替租客抗雷?
這酒吧老闆也算膽大包天,為了點昂貴的租金敢把房子租給一個神秘勢力做些見不得人的事,也不怕對方為了保密把他給滅了口。
李斯特雖然已經從凱文口中得知了一些實情,但是看到現場還是有點不知道如何形容的情緒。
兩個黑風衣明顯是保鏢身份的人的屍體並不會讓李斯特有這種感覺,但是那兩個孕婦屍體,還有那一整架的試管,讓他有種壓制不住的憤怒。
這讓李斯特想起了之前撞破吸血鬼們的“造血工廠”時的感覺,比起吸血鬼這種異族,眼前的一幕可是同為人類且是所謂的人類“精英”做出來的事,可是這樣的行為哪裡有半點可稱為人的地方。
李斯特默默的將拉特里齊這個名字記在了自己的小黑本上,這個國家實在太需要V了。
就在李斯特考慮該立即撥打報警熱線還是先出去換成自己原來的樣子,然後演一出好奇青年跑進酒吧體驗新奇人生探秘神秘二樓發現駭人命案現場的戲碼。
這樣報警後也許再賺一波眼緣。
但第二種方案只能想想,那樣做固然會讓比爾記住甚至欣賞他,進而同意李斯特的入職請求,但是還是那句話,一個優秀的警員不會輕易相信巧合這種事。
李斯特又不想當“死神中學生”,所以只能放棄這個誘人的方案,但他不忘將現場全部拍照,以後處理掉拉特里齊的時候將其作為罪證留在現場。
為了留下清晰的罪證,李斯特展示出了一個天才導演……一個攝影師應有的鏡頭感,就在他咔嚓咔嚓一張接一張的時候,汽修廠救下孕婦和孩子的邋遢大叔史密斯也根據線索找到了這裡。
說來這個線索也夠奇葩的,在帶孩子的時候,史密斯發現奧利弗,也就是他救下的小嬰兒喜歡看重金屬音樂。
換了別的臺就又哭又鬧,聽到那讓他這個大叔心煩的重金屬樂時小臉上卻笑開了花。
也不知道史密斯是不是瞭解過“胎教”這個詞,總之基於小奧利弗的“喜好”,史密斯認定奧利弗的母親孕期長期待在酒吧、音樂俱樂部一類的地方。
而汽修廠附近只有這一家重金屬音樂俱樂部。
史密斯雖然是一個殺手,卻是一個很有原則的殺手,同時也是一個很有脾氣的殺手,有點類似某個你殺我一條狗我屠你全家的某人。
被追殺的史密斯深知要想以後過上安生日子,最好的做法就是將幕後黑手給解決掉,所以被動地逃跑也變成了主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