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酥並不覺得這是一件壞事,欣然答應道:“好啊,我嫁入陳家已經快一年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那就和離或者分家,房、地、糧食都要分我一半。”
一提分家產。
老太太忙抓住久酥的手,道:“兆兒肯定會回來的,不能和離啊,不能和離啊!也不能分家,我們都是一家人!”
陳兆是原主的丈夫。
只是在大婚前,被抓走當壯丁了。
其實,也並非漫無目的抓人。
陳兆會點武功,是鎮上有名的獵戶,又似乎在賣獵物時,得罪了什麼商人,商人惡意舉薦,就被官府盯上了。
如果陳兆回來了,她該怎麼辦?要跑嗎?但這個朝代男尊女卑極其嚴重,必定會被通緝。
她幫他養母親,提和離應該不過分吧?
或者,接觸一段時間,如果互相喜歡就留下,據她所知,陳兆跟原主也是沒有感情的。
只是陳兆打獵時受傷,原主在挖野菜,剛好碰到他,下山找來村民,才撿回一條命。
兩家就訂了婚事。
陳武罵道:“你竟然貪圖陳家的家產,我告訴你,只有陳家把你休掉!沒有和離的份!”
孫梅站在丈夫面前,造謠道。
“就是,你那二十多兩銀子,還不知道乾不乾淨,二弟不在家,你是不是出去賣了?”
“你腦回路也是清奇,是不是你想出去賣,才這麼想的?”久酥不客氣的回懟。
她走到水缸前,看著額頭上的傷口已經快結痂了。
再不清理,就會感染潰爛。
孫梅還想罵。
久酥開口道:“對,我想起來了,大嫂不是跟隔壁家的王明義走挺近的嗎?他還送過你一盒糕點呢,嘖嘖嘖,還是方興樓的呢。”
方興樓可是鎮上有名的酒樓。
多少大老闆跋山涉水只為吃一頓方興樓的飯菜。
陳武眼睛裡閃過精光,他步步逼近,恍然大悟,邊點頭,邊薅住孫梅的頭髮往屋裡拽。
“我是說呢,那天屋裡有糕點渣子,原來是那小子送你的,說,你是不是看他年輕,就往上湊?還要不要臉!?”
“你就信那賤蹄子的?”
“你還敢頂嘴,看我不打死你!”
屋裡傳來打架的聲音。
老太太拄著柺杖,忙護著揉著眼睛剛睡醒嚇壞了的小孫子,躲在門口,聲音虛弱地勸道。
“別打了,把人打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