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你是在誇我嗎?”阮媚顏笑了,她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麼說她。
“真的。”
“我……還好吧。”
沈月搬著凳子坐了過來,“媚顏,你知道嗎?我老家是農村的,我一個人來到這裡上學,就是為了能夠有一個好文憑,將來找一個好工作,我還有個弟弟,所以我不能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不能出去旅遊,不能去看我偶像的演唱會,不能買貴一點的化妝品,不能做很多事情,另外我還得努力考證,我真的壓力非常大。我其實也有個喜歡的男孩子,但是……我自卑,我不敢跟他表白,他肯定不會喜歡我這樣的女孩。”
阮媚顏摸了摸她的肩膀,“說不定他也正巧喜歡你呢?”
“不,他那麼優秀,肯定不會喜歡我的,其實……我有時候很羨慕你和蘇晴。你們都能夠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真的很幸福。”
說到這裡,阮媚顏忽然又想到了自己的事情,她嘆了口氣,心情又沉重了起來。
沈月繼續說道:“雖然我對藍月輝瞭解不多,但是看你們每次在一起的樣子,可以看的出來,他真的很愛你,所以我覺得他不會背叛你的。他只是太招女孩子喜歡了,說不定他有他自己的苦衷呢?”
阮媚顏點點頭,“嗯,我也希望是這樣,你也別灰心,其實我家家境也不好,那麼以後我們一起努力啊,努力學習,努力考證。”
“嗯!加油!”
“加油!”
“對了,媚顏給你看一下我一直收藏的一篇文章,是偶然間從網上看到的。我真的很喜歡。”
“名字叫:我本可以不像現在這樣。”
正文:兩年前,如果有人跟我說,25歲之前一定要努力存錢,我一定會覺得這有點強人所難。
畢竟18到25歲幾乎是所有女生最想花錢的年紀。但我最近忽然明白了說這話的人的用意,沒別的,就是因為吃虧了。
先說一個姐姐吧,性格和我很像,大手大腳,瀟瀟灑灑。
她學歷不錯,人也好看,和初戀感情很好,於是早早就結婚了。結婚一年後,又生了個漂亮的寶寶。說實話,就她這個事,當時把我們這一圈兒都搞得人心惶惶的,因為爸媽紛紛以她為榜樣催我們找物件。而這個姐姐呢,教育學出身,所以非常重視小孩的成長。因此她一懷上小孩就辭職了,然後堅持要自己帶孩子。
她老公也非常贊同這個提議,一是怕她累著,二是也覺得孩子還是父母看著長大更好,何況家庭經濟狀況很不錯,不需要她再工作。
一切決定都很順理成章,他們的小孩也成長地非常健康,很聰明,很懂事。
但轉折就發生在幾個月前,這個姐姐跟我們訴苦,說老公對她不好。其實原因很簡單,兩個人的感情變質了。
但引發的問題很嚴重,因為不愛了,所以老公怎麼看她怎麼不順眼,認為她幾年不工作,吃自己的用自己的,於是開始對她冷暴力,後來升級成熱暴力。
我敢說,任何一個我這個年齡的人,聽了都要勸她離婚。
幸而,她也是這麼想的。
但人生難就難在問題總不如想象的那麼簡單,從現實狀況上來說,她根本沒可能離婚。
因為從辭掉工作而又沒有積蓄的那一刻起,婚姻就被迫變成了她的經濟來源,她離開了老公,就等於沒有了房子、沒有了工作、沒有了生活費。
有人說簡單,沒有房子就先借住爸媽家,ok,沒有工作,那就先找一個不需要經驗的活兒,ok,沒有生活費,找朋友借點也行。
但就算這些都解決了,也還是沒法離婚,因為小孩。
這個姐姐很清楚地知道她老公是個什麼樣的人,他的工作性質、為人性格、育兒經驗都不足以支撐他能照顧好一個孩子。但他不可能把孩子讓給自己,法院也不可能把孩子判給自己。
因為她自己的生活都一團糟,更別說能給孩子提供一個良好的物質環境,難道要跟法官說“我可以用愛來供她長大”嗎?不,沒有人會接受這個說法。